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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江津区充分把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正式生效发展机遇,结合工作实际,印发《关于贯彻落实重庆市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行动计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据了解,《通知》包含四部分内容,分别为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具体措施和保障措施。
在指导思想上,《通知》为该区融入RCEP,加快建设内陆开放前沿和陆港型综合物流基地提供思想遵循。
在总体目标上,《通知》提出不断推动和拓展与RCEP成员国的经贸合作,积极参与重庆建设RCEP高水平开放合作示范城市。
在具体措施部分,《通知》要求从推动外贸转型升级、推动高效能产业合作、推动外资高质量发展、提高对外投资成效、推动现代服务业发展、畅通内陆物流枢纽、推动制度型开放创新和加快建设宜居城市等八个方面具体贯彻落实重庆市高质量实施RCEP行动计划。
在保障措施部分,《通知》要求从强化组织实施、宣传推广、风险防范和效果跟踪等四个维度提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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