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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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字第***************号
建设单位(个人) |
达州清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项目名称 |
达州市危险废物集中处置项目 |
建设位置 |
河市镇金河村及金星村交界处外郎沟 |
建设规模 |
*****.**平方米 |
附图及附件名称: 达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批的总平面图(****年*月**日) 备注:根据总平面图,规划总建筑面积*****.**㎡。其中:地块一规划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地块二规划总建筑面积***.**㎡(计容建筑面积***.**㎡,不计容建筑面积*㎡)。 其综合技术经济指标及楼层详见总平面图。 注:建设单位已取得土地面积******㎡,尚未取得土地面积约****㎡,经核查未取得土地上无构建筑物,待建设单位取得土地后及时完善相关手续。此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包含未取得土地范围。 |
发证时间:****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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