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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要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直接监管,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地方政府属地监管,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我局始终坚持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将“安全”两字贯穿于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过程当中,在抓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同时,高度重视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切实按照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做到生态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推动形成“安全保治理,治理促安全”的工作思路。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安全和环保是经济社会发展的两条红线和底线,生产安全与环境安全又是一体两面、互为因果的关系。因此,市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成立了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并实施《德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及有关职责》,对生态环境领域的安全生产责任进行了工作明晰和责任厘清,这是确保“八抓二十项”的重要内容在生态环境部门的落地的保障。
二、严抓责任落实
一要坚定不移强化政治担当。统筹环境安全和生产安全,重点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企业治污设施、环保项目的监督检查和帮扶指导,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和治污设施安全运行双促进、双提升。
二要坚定不移守住环境安全底线。集中整治环境污染、安全风险隐患等问题,开展环境隐患排查行动,突出重点、深入排查、依法处置,督促企业严格落实污染防治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化解存量风险、防范增量风险、管控变量风险。
三要坚定不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市县两级生态环境部门以对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担负起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领导责任、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增强安全意识,强化安全监管,同频共振、同向发力,创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生活环境。
三、建立联动机制
一要落实好部门职责。在污染防治法规标准制修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突发环境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危险废物储存和处置监管,生态环境执法等工作中,要强化安全理念、安全意识,做好与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的充分衔接,推动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相关要求。
二要开展联合执法。联合市公安局、市卫健委,对我市核技术利用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并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限,并定期组织“回头看”,确保整改措施落实到位,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要建立联防机制。为建立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机制,我市与衡水、邢台、沧州三市签订《跨省流域上下游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合作协议》,并与沧州市联合开展了突发水污染事件桌面推演,从而进一步优化了跨省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置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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