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渝人社发〔****〕* 号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 庆 市 财 政 局
重 庆 市 交 通 局
重 庆 市 商 务 委 员 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 庆 市 统 计 局
中国民用航空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
关于对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企业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人力社保、财政、交通、商务、文化旅游、统 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市发展改革委等 ** 部门关于印发《重庆市贯彻〈关于促进服务业领域困难行业恢复发展的若干政策〉的措施的 通知 (渝发改财金〔****〕*** 号)要求,现就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返还对象
餐饮业、零售业、文化旅游业、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民航 业的企业可享受稳岗返还政策。严重失信企业不纳入发放范围。
二、返还条件
享受返还的企业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在 **** 年 *-** 月期间,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 **** 年度失业保险费;**** 年度失业保险参保人数未减少或减少率不超过 **** 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 *.*%。其中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 人(含)以下的企业减少率不超过本企业 **** 年底(**** 年新参保企业裁员人数不超过当年度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的 **%。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减少率计算公式:(**** 年末失业保险参 保人数-****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对 **** 年新参保企业,计算方式为:(**** 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年末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年期初失业保险参保人数×***%。
三、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返还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 ****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中小微企业为该企业及其职工 **** 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 **%,其中企业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历史欠费。
四、经办方式
为方便企业及时享受到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全面推行“免申即享”举措。市人力社保局根据企业参保人数和营业收入额度, 参照工业信息化部等四部委《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 号)有关规定,划定企业规模类型,智能比对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以及返还额度。区县人力社保部门根据市人力社保局下发的返还信息,对其公示 * 个工作日后,按照基金内控管理程序,将返还资金拨付到企业银行账户上。
五、有关要求
(一)各区县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若企业对所属行业或规模类型提出异议的,由区县人力社保、财 政、统计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会商验证确认后,调整企业返还 比例以及发放标准,并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
(二)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合作,积极行动,提高经办服务质 量和效率,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于 **** 年 * 月 ** 日前将企业名单及代码提供给市人力社保局,市人力社保局将在 * 月底前下发“免申即享”返还信息,区县人力社保部门应在 * 月底前开启返还资金拨付工作。
(三)各区县有关部门要通过各种渠道宣传政策,加强舆论引导,扩大政策知晓度,使用人单位及时了解政策内容,方便快捷享受政策。稳岗返还政策执行至 **** 年 ** 月 ** 日,在执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报告。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交通局
重庆市商务委员会
重庆市文化和旅游发展委员会
重 庆 市 统计局
中国民用航空重庆安全监督管理局
**** 年 * 月 ** 日
(此件公开发布)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 **** 年 * 月 ** 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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