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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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国家发改委、生态环境部、国家住建部、国家水利部联合印发《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建城〔****〕**号)、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渝府发〔****〕**号)相关要求,现将新一轮渝北区城市黑臭水体排查工作公示如下:
****年*月,我区开展新一轮城市黑臭水体排查,按照《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工作指南》相关规定,对建成区内的水体进行全面详细摸排检查工作。
(一)排查范围。渝北建成区:盘溪河、溉澜溪新华水库、肖家河、双溪河、镜湖、宝圣湖、五一水库(九龙湖)、木鱼石水库、果塘湖、双龙湖、龙舌湖、碧津湖、高堡湖、沐仙湖、云龙湖、苟坝水库、东方红水库、高脚水库等河道湖库。
(二)排查成果。根据我区生态环境局及第三方水质监测数据,结合市住建委****年清水绿岸(原黑臭水体)检测报告,按照黑臭水体*项指标原则(氨氮、透明度、氧化还原电位、溶解氧),经本轮排查梳理,结果显示渝北区:盘溪河、溉澜溪新华水库、肖家河、双溪河、镜湖、宝圣湖、五一水库(九龙湖)、木鱼石水库、果塘湖、双龙湖、龙舌湖、碧津湖、高堡湖、沐仙湖、云龙湖、苟坝水库、东方红水库、高脚水库等河道湖库,均无黑臭。
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我区原城市黑臭水体巩固治理工作。凡对所公示内容有异议者,请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反映。
监督电话:********
重庆市渝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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