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
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工作方案》已经荣昌区第十八届人民政府第**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方案
一、方案背景
我区房地产交易市场增速减缓,住房需求已从“住有所居”逐步向“住享乐居”转变,市民观望氛围渐浓。依据“桥头堡”城市的功能定位,为充分发挥好联动成渝、联动城乡的纽带作用,切实提高我区生态住宅产业水平,宣传推广品质房源,助企纾困,积极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区住房城乡建委会同区级相关单位,结合实际,拟定本方案。
二、优惠政策时间
****年*月*日至****年**月**日。
三、适用范围
优惠政策期间,在重庆市荣昌区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并在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中签约成功的个人购房者。具体有以下七类:
*.近五年(****年*月*日—****年**月**日)荣昌区被征地拆迁及房屋征收的群众(具体名单以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核实提供为准);
*.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荣工作,合同制消防人员及文职人员);
*.毕业未满*年的大学(包括专科、本科)毕业生(全日制);
*.符合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荣昌高新区企业职工;
*.C、D级危房居住人员。
四、优惠政策及条件
购买商品住房的个人购房者,网签时间在****年*月*日至****年**月**日,一次性给予购房人***元/㎡的购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套(开发企业在网签时先按***元/㎡现金补助给购房人,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再按***元/㎡补助给购房人);同时一次性给予该购房人***元/㎡的装修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万元/套(装修兑付审核认定后,开发企业先按**元/㎡现金补助给购房装修人,区财政在此基础上再按**元/㎡补助给购房装修人)。
优惠政策期间购买的商品住房,凡通过重庆市不动产登记系统进行网签的购房主体,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经在不动产登记系统中查询,所购房屋有解除认购、草签、网签历史的标的物不能享受优惠政策(解除后重新购房者姓名与解除前相同的除外)。
五、向区财政申报兑付流程
(一)购房补贴兑付流程。
*.优惠政策期间及****年*月*日至*月**日期间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在****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间申请兑付购房补贴,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年*月*日之后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应在制证日期*个月内可申请兑付购房补贴,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关于办证工作,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制作好《不动产权证书》,应实时通知开发企业领证并由开发企业在*个月内将证书发放至个人购房者手中。个人购房者应在领取《不动产权证书》之日起*个月内申请优惠政策兑付,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如因开发企业原因导致个人购房者未能享受优惠政策,个人购房者可依法要求开发企业承担责任;如因个人购房者自身原因导致未能享受优惠政策,由个人购房者自行承担责任)。
(二)装修补贴兑付流程。
装修补贴可与购房补贴同时申报,也可分开申报。单独申报装修补贴的,截止日期为****年**月**日,超出规定时间将不再接受申请。
以上工作,在优惠政策结束后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受理,并将基础信息录入《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附件*)后传递至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购房人优惠政策期间商品住房套数、时间是否符合规定,完善《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附件*)并签章后,再传递至区住房城乡建委进行审核并签章,最后由区住房城乡建委驻行政服务中心窗口予以兑付。
六、申请资料及受理窗口
(一)提交资料。
*.不动产权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权利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权利人银行卡(验原件,收复印件);
*.商品住房装修发票、小区物业现场核实签证及现场装修图片等(验原件,收复印件);
*.开发企业购房及装修补贴证明(收原件);
*.开发企业优惠政策兑付告知书(收原件);
*.各享受优惠政策群体,提供《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核查表》(附件*,收原件),其中毕业未满*年的大学(包括专科、本科)毕业生还需提供(全日制)大学毕业证书(验原件,收复印件);
*.需委托办理优惠政策的还应提供:权利人委托书原件(须权利人和被委托人签字盖手印)、被委托人身份证(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住房装修发票(含家具、家电、厨卫等,发票票面日期应在购买对应商品住房网签之日后至****年**月**日期间),票面总额合计在*万元以上且开具发票单位(含个体工商户)为在荣注册登记的纳税人。
(二)受理窗口。
受理窗口设在区行政服务中心企业服务大厅二楼区住房城乡建委*、*、*号窗口。
(三)相关单位联系方式。
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荣昌区高新区管委会:********;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
七、其他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重庆市荣昌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明细表
*.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
核查表附件*
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及装修补贴汇总明细表
序号 |
购房人 |
身份证号码 |
地址 |
面积(㎡) |
网签日期 |
交易金额(万元) |
购房补贴金额(元) |
装修补贴金额(元) |
合计补贴金额(元) |
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盖章)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
区住房城乡建委(盖章)分管领导:科室负责人:经办人:
附件*
荣昌区****年*月—**月商品住房购房人员类别核查表
(一证一表)
购房者信息 |
姓名 |
手机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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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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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证信息 |
不动产权证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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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地址:产权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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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人类别 |
所属类别 |
审核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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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征收房屋拆迁群众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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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役、退役军人及“三属”人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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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含在荣工作合同制消防工作人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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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未满*年的毕业生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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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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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级危房居住人员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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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企业职工 |
是□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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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查单位审核情况 |
核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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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主管部门 审核情况 |
相关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
备注:*.毕业未满*年的毕业生,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核查为准。
*.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生育二孩、三孩的家庭,以镇街卫生健康办核查为准。
*.相关单位联系方式: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荣昌区高新区管委会:********;区房屋征地拆迁中心:********;区房屋安全鉴定所:********;区消防救援支队:********;区卫生健康委:********。
荣昌府办发〔****〕**号重庆市荣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购买荣昌区商品住房优惠政策工作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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