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根据济宁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关于转发《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切实做好全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区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制定了《济宁市任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各涉农镇街务必高度重视,准确把握一次性补贴政策内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严格工作流程,确保一次性补贴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
区财政局农业农村科联系人:李欣,电话:6507633
区农业农村局计财科联系人:杨宁,电话:5661577
附件:1.济宁市任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2. 2022年任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汇总表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 济宁市任城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8日
济宁市任城区财政局办公室 2022年4月8日印发
附件1:
济宁市任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全省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我区一次性补贴资金发放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粮食安全工作,在当前夏粮生产的关键时期,对实际种粮农民发放一次性补贴、可以缓解农资价格上涨对农民带来的生产成本增支影响。特别是今年小麦生产形势复杂严峻,此时拨付一次性补贴资金,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全力支持粮食生产的决心和对农民的关心关注,各镇街要充分认识一次性补贴发放的重要意义,不断增强夺取夏粮丰收的信心,细化实化工作措施,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位。
二、补贴对象、依据和标准
(一)补贴对象。根据财政部要求,一次性补贴发放对象为实际种粮农民,具体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小麦的农民,以及流转土地种小麦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开展小麦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流转土地种小麦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相关服务、流转合同双方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
(二)补贴依据。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区一次性补贴资金按照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小麦面积核定数据发放,资金按照各镇街3月份核定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据实发放。
(三)补贴标准。结合我区实际,根据上级下达资金额度,确定我区一次性补贴补助标准为每亩25元。
三、核实程序
(一)实际种粮农民自报告。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种粮农民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责任。种粮农民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自身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当年补贴资格。
(二)村委会严格核实实际种粮面积。根据2022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情况,村委会负责对实际种粮农民申报的种植面积进行确定。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
(三)严格执行公示制度。公示主体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街对各村上报的实际种粮面积进行审核,并进行实地抽查,审核无误后到各村公示分户农民实际种粮面积、监督举报电话等事项,公示期不少于7天,镇街负责收集、保存公示影像资料。并于公示期满无异议后,镇街主要负责人签字以正式文件(附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汇总表)报区农业农村局汇总。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四)发放时限。各镇街要统筹协调,明确各部门分工职责,镇街农业部门负责面积的核实、公示程序、补贴对象基础信息的采集审核等工作,要确保补贴对象身份信息、银行账户、补贴亩数等信息的准确性,确保发放质量。镇街财政部门负责补贴对象基础数据的录入与发放工作,要增派人手,倒排工期,克服困难,高效、高质量的将农户信息数据在4月15日前上传至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完成一次性补贴的发放。省财政厅已在财政惠民补贴“一本通”系统中新增“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用于本次补贴发放。对因基础信息有误而造成发放失败的,及时根据银行反馈数据更正信息。严禁以拨作支,在“一本通”代发银行形成沉淀。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做好补贴发放的组织领导工作,健全部门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积极配合,形成合力,层层压实责任,全力做好一次性补贴发放工作。
(二)明确责任主体。在实际种粮面积核定中,要进一步明确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为第一责任主体、镇街包村干部为第一责任人、村主要干部(村支书、村委会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的原则,把自报告、核实、公示、发放等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坚决防止工作简单化、形式化。
(三)规范发放流程。各镇街要严格按照发放程序,规范实际种粮面积核实、补贴审核、发放等工作,依法依规公开补贴信息,到户的补贴发放情况要在本村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提高补贴发放透明度。
(四)强化监督管理。省财政厅将建立一次性补贴发放日调度制度,跟踪资金拨付进展情况,各镇街要做好执行分析、掌握种粮面积核定工作进度,及时发现并纠正补贴发放中存在的问题。对于骗取、套取、挤占、挪用或违规发放等行为,要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注重政策宣传。各镇街要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重点明确此次补贴为一次性补贴、补贴对象为实际种植粮食的生产者、补贴目的为稳定农民收入。要引导乡镇、村级干部,准确把握政策目标和管理要求,做好补贴发放工作。
附件2:
2022年任城区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发放汇总表
镇街(盖章): 单位:亩、户
序号 |
村 |
小麦种植面积 |
户 数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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