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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的通知
按照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开展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的通知》(渝振发〔2021〕15号)文件要求,切实做好我县“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雨露计划”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机制,增强脱贫人口内生动力,提高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促进就业增收,加快推进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举措。对于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中符合“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条件的子女,要做到“应补尽补”。
二、补助对象
“雨露计划”补助对象为我县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以下简称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有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家庭。
(一)脱贫户家庭及监测对象户家庭。脱贫户家庭是指农村建档立卡脱贫户家庭,应在重庆市乡村振兴局官网“脱贫户查询”登记在册。监测对象户家庭,是指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登记在册,且没有被标注为“风险消除”家庭。监测对象户在开学之日未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享受补助政策,在开学之日已被标注“风险消除”的,不再享受补助政策。
(二)子女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脱贫户家庭、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学习,并在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注册正式学籍。中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技师学院等。
三、补助标准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分春季、秋季发放,每季1500元)。
脱贫户、监测对象户中接受中、高等职业教育的学生,已享受县级相关部门(如民政局实施的“全日制普通高校低保户大学新生临时救助”和教委针对监测户和边缘易致贫户实施的“民生育才资助项目”等)补助政策的,不重复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四、补助期限
自2021年秋季开始(不追补2021年春季学期),脱贫户家庭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其家庭均可享受“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对休学的学生暂停补助,停止休学返校学习后可继续享受补助。对退学的学生停止补助。对中职毕业后直接升入高职院校学习的学生,其家庭继续享受补助。
五、补助方式
(一)生源地补助。凡符合条件的家庭,无论其子女在何地就读,均在其家庭所在地申请“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
(二)直补到户。补助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有效方式直接发放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
(三)分期发放。每学年分秋季、春季学期两期申请、审核、发放补助资金。
六、审核步骤
(一)确定对象。
1.县教委提供2021年秋季全县就读中、高职新生基本信息花名册,请相关行业部门协助提供中、高职业学生资助花名册,县乡村振兴局根据相关行业部门提供的花名册信息与全国防返贫监测系统内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基本信息进行比对,筛出的花名册作为发放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的依据。
2.将花名册下发至乡镇(街道),落实专人逐户逐人审核,核实情况要在花名册备注栏里标注,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填写“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详见附件2),审核通过后将逐级公示拟补助对象。对不符合发放条件的要在备注里说明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对象漏统的由乡镇(街道)补报。
(二)公示监督。乡镇(街道)审核通过后,拟补助对象名单在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留档备查。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由乡镇(街道)乡村振兴办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
(三)资金拨付。公示结束后,乡镇(街道)将最终名单报送至县乡村振兴局,县乡村振兴局将无异议的补助人员名单报送到财政部门,按照报账程序将补助资金直接拨付至学生家庭银行卡中。
(四)关联受益户。资金拨付完成后,各乡镇(街道)及时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的“项目管理”模块中,将获得补助的学生与该项目相关联,实现“雨露计划”项目实施情况的查询、统计。
七、时间安排
(一)春季学期。3月10日至5月10日期间进行申报,6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6月30日前补助到位。
(二)秋季学期。9月20日至11月20日期间进行申报,12月10日之前完成审核,12月30日前补助到位。
八、相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关系到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的切身利益,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举措,县、乡、村三级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安排专职人员具体负责。要结合建档立卡动态管理工作,对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在校教育基本情况定期进行摸底调查,提高数据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乡镇(街道)要利用广播、微信等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营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参与、支持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的作用,通过进村入户宣传“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政策,引导已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家庭子女积极申报“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做到“应补尽补”。
(三)严格审核,规范操作。乡、村两级要入户逐人审核,主要核实建档立卡身份、是否在校、学籍证明是否符合要求等。对审核通过的名单要严格公示程序,接受群众监督。通过严格审核、规范管理,确保补助对象准确无误。严格通过“一卡(折)通”的形式将补助资金直补到户。
附件:1.“雨露计划”申报流程
2.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审批表
附件1
“雨露计划”申报流程
一、个人申请
1.“雨露计划”中高职职业教育补助审批表;2.学生身份证复印件;3.户口本复印件;4.脱贫户和监测户证明;5.学生交学费凭证或在校就读证明;6.户主农商行银行卡和身份证复印件。
二、村级初审
1.学生是否属本村学生;2.学生与所申报户主关系是否真实;3.学生所在家庭是否属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户。
三、乡镇级复审
1.乡镇(街道)对本辖区内学生的资格进行复审;2.对申报的家庭银行账户信息进行核对;3.按要求公示通过后,经主要负责人审批签字并盖公章的申报表,按时间要求统一报送县乡村振兴局。
四、县级审核
县乡村振兴局对本辖区内学生的申报条件资格进行终审,确定最终补助对象公示,通过审核拨付补助金额。
附件2
“雨露计划”职业教育补助申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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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生 基本情 况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申报人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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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面貌 |
民族 |
补助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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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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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学校名称 |
中职(技) |
高职(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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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识别住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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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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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主情况 |
姓名 |
身份证号 |
银行账号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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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签字) 年 月 日 |
村(居)委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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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街道)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县乡村振兴局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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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此表一式两份乡镇和乡村振兴局各保存一份2.个人申请材料附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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