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房地产估价机构:
为规范房地产估价机构行为,维护房地产估价市场秩序,保障房地产估价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住房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房地产中介管理促进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建房[2016]168号)等相关法律文件规定:“评估机构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将评估机构备案情况向社会公告。”现将2022年度备案完毕的房地产估价机构公布如下:
1、山东安瑞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2、山东圣鑫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3、山东心宇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4、滨州汇佳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
5、山东宏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6、滨州市厚信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7、山东龙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8、山东银泰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9、山东炬力土地房地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备案期限一年(自2022年5月至2023年5月)。备案期间,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执行,接受主管部门监督管理,并留存房地产估价报告进行备查。
滨州市城市建设服务中心
202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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