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县级各相关部门、县属国有企业:
为进一步加大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纾困力度,根据省 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扎实稳住经济政策相关要求,现将《凉山州 财政局凉山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 关于州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州属国有企业减免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 商户房租的通知》(凉财资〔2022]11号)、《凉山州财政局凉山 州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凉山州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转发<四川省财政厅 省国资委省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省级行政事业单 位和省属国有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房租的补充通 知>的通知》(凉财资〔2022〕35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 通知如下,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承租县属国有房屋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 2022年减免房租期限统一调整为免除6个月房租。
二、相关县级部门和县属国有企业要严格落实"应免尽免、应 免快免",在7月底前完成房租减免所有程序8月底前完成免租工 作。
三、县属国有企业减免租金工作由县国资局负责并将统计表 和汇总表汇总后报县财政局,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减免租金工作由 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并将统计表和汇总表汇总后报县财政局,
由县财政局统一审核汇总后报州财政局。
四、工作中如有疑问,请及时与县财政局、县国资局、县机 关事务管理局联系。联系人: 县财政局刘俊,联系电话: 15528286676;县国资局吴宏旭,联系电话: 15756886053;县机 关事务管理局梁君,联系电话: 18981585009
附件: 1.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汇总表
2.县级行政事业单位和县属国有企业减免房租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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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凉财资[2022]11号.xlsx下载
- 附件2:减免房租统计表 .xlsx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