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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相关规定,该民办非企业单位提出变更名称和住所申请,经我局对该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变更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年 **月 **日至****年 **月**日。
| 序号 |
法定代表人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业务主 管单位 |
原组织名称 |
变更后组织名称 |
原住所 |
变更后住所 |
| *
|
张海琴 |
****************** |
汉中市南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南郑区长燕职业培训学校 |
汉中市南郑区长燕职业培训学校 |
南郑区阳春镇农丰村(原农丰小学) |
汉中市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城北社区北大街**号二楼 |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地址:南郑区汉山街道办事处邮政大楼政务大厅*楼食药卫生审批股
联系电话:****-******* >****-*******
汉中市南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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