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服务好制造强市战略实施,按照“以培训促进就业、以就业带动培训”的思路,根据《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眉山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眉山市职业培训补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眉人社发〔2020〕9号)、《财政厅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川财社〔2019〕38号)、《眉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六部门关于印发 的通知》(眉人社发〔2022〕2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切实做好“1+3”主导产业发展用工保障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
一、培训类别
职业培训分为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两类。
二、培训对象
贫困家庭子女、贫困劳动力、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劳动者、下岗失业人员和转岗工人、退役军人、残疾人、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和离校5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非毕业年度全日制在校大学生和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简称五类人员)。
三、培训机构条件
市域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取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教育部门批准的办学许可证的培训机构承接。按照“条件公开、自愿申请、择优认定、社会公示”的原则,认定和管理承担本县职业技能培训的培训机构和创业培训定点机构。
请符合条件的培训机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6月28日联系丹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联系电话:028—37204600)报名,报名成功者到丹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参加丹棱县2022年职业培训工作动员部署会(培训会时间视报名情况确定另行通知)。
丹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
2022年6月22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上一篇:单位见习补贴公示
下一篇:债券存续期公开(20-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