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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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障吴堡县双创企业集中安置基地建设项目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经吴堡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通告: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吴堡县双创企业集中安置基地建设项目。
二、征收范围、面积
宋家川街道杨家店村部分土地,具体项目用地以勘测、勘界确定范围为准、面积以实地丈量为准。
三、执行标准
按照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1年榆林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榆政办函〔2021〕168号)执行。
四、拟征地通告期限及工作时序
(一)本通告公示期限为通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拟征收土地的现状调查。
(三)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五、其他说明事项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凡在拟征收土地上抢栽、抢种的青苗,抢建或突击修建的地上附着物等,征地实施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吴堡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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