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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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关于变更巫溪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
项目立项内容的函
县发展改革委: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乡村振兴整体安排部署要求,经请示县政府分管领导同意,需要对巫溪县第三人民医院建设项目相关内容进行变更,具体变更项目内容如下:
一、项目业主:由“巫溪县通城中心卫生院”变更为“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二、法定代表人:由“王勇”变更为“冯克林”。
三、建设内容及规模:由“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0 亩,总建筑面积13720 ㎡,设置床位150张。其中地上建筑面积10500 ㎡,主要包括门诊楼2205 ㎡,住院楼4200 ㎡,医技楼2625 ㎡,综合楼1470 ㎡;地下建筑面积3220 ㎡,主要包括地下车库和设备用房等3220 ㎡。”变更为“项目总占地面积约4.96亩,总建筑面积2987.80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727.74平方米,主要为门急诊大楼;地下建筑面积260.06平方米,主要为设备用房。”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来源:由“本项目总投入资金8070.18 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专项债券资金4000万元,单位自筹资金4070.18 万元。”变更为“项目估算总投资2557.97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政府专项债券资金2000.00万元,其余为业主自筹。”
项目建设性质、项目建设年限、项目代码不变。
此函
巫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6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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