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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司法局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营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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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东营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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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录》的必要性

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规定重大行政决策范围是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运行的前提,明确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通过决策机关预先确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促进决策机关做好决策计划,增强领导干部对决策的责任意识和风险意识,促进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的健全落实。近年来,我市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要求凡是列入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都要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二、《目录》的制定依据

1.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

2.《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

三、《目录》的编制过程

今年2月份,市司法局专门下发通知,面向各县区政府,市直部门、单位征集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建议。3月份,市司法局会同相关部门对征集的决策事项建议项目认真进行研究论证。4月份,参照省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征求意见稿),就我市《目录(讨论稿)》再次征求市直部门、单位的意见。经过充分讨论和研究,最终确定《关于加快大豆产业发展的意见》等8项内容列为本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拟定了《目录》。2022年5月17日,经市委、市政府同意后,市政府发文向社会公布《目录》。

四、今后工作要求

一是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应当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决策草案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是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压实责任,认真做好决策草案拟定等工作,确保今年完成。

三是《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的实际情况,确需对目录进行调整的,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研究论证,提出调整建议,按程序报经批准后公布。

政策咨询电话:市司法局备案审查科,0546-8383158 >0546-8383158

       原文链接:http://www.dongying.gov.cn/art/2022/5/17/art_245900_8183.html

      解读原文:东营市司法局关于《东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东营市人民政府2022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的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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