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司法部、山东省司法厅发布的公告,现就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生,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人员在淄博市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网上申请事项
申请人员应于2022年7月1日9时至7月4日24时,登录司法部网站(http://www.moj.gov.cn)或司法部政务服务平台,填报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的相关信息。
申请人可以选择在报名地、户籍地、工作和生活所在地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
在淄博参加2021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享受放宽政策的申请人,请按照司法部公告办理申请事宜。
已取得2021年考试合格成绩人员放弃申请的,应向报考地司法行政机关说明情况。
二、提交申请材料
本人携带以下材料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
(一)居民身份证原件。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还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二)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2年毕业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
(三)根据审核需要提交的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学位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以上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复印或扫描留存,原件退回申请人。
司法行政机关统一受理法律职业资格申请,在法定的时限内完成法律职业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受理日期为2022年7月15日。
三、现场审核事项
(一)现场申领时间:2022年7月12日至2022年7月14日(9:00-12:00 13:00-17:00)。
(二)申请人本人到现场申办,不得代办。
(三)审核地点:淄博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南区D028窗口(张店区西四路119号)
咨询电话:0533-6217838 >0533-6217838、6218176。
四、证书颁发
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证书颁发事宜,另行公告通知。
公告网址:淄博市司法局网站(http://sfj.zibo.gov.cn/)。
淄博市司法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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