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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宜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宜宾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我市现有38.21万残疾人,残疾人事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仍然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为进一步保障残疾人民生、促进残疾人发展,推进宜宾市残疾人事业高质量发展,根据《“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国发〔2021〕10号)、《四川省“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川府发〔2021〕9号),《宜宾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O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等上位规划,结合宜宾实际,市残联牵头开展了《宜宾市“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编制工作。
二、主要内容
《规划》共分为五章、十九节。主要包括编制依据、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保障措施、规划实施等方面:
第一部分是《规划》的编制依据。
总结“十三五”以来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成就和经验,分析“十四五”期间我市残疾人事业面临的问题和挑战,提出编制专项规划依据。
第二部分是《规划》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三个内容。
到2025年,残疾人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生活品质得到新改善,民生福祉达到新水平,残疾人普遍受尊重。残疾人社会保障制度和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残疾人基本民生得到稳定保障,重度残疾人得到更好照护。残疾人实现较为充分较高质量的就业。无障碍环境持续优化,全社会扶残助残尊残的良好氛围更加浓厚,残疾人平等参与和融合发展深入推进,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家庭生活等各方面平等权利得到更好实现,残疾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
第三部分是《规划》的主要任务。
按照一定的逻辑结构,从完善残疾人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健全残疾人康复服务体系、提升特殊教育水平、促进残疾人就业创业增收、推动残疾人文体事业发展、推进城乡无障碍建设、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推进残疾人事务治理现代化、优化残疾人发展环境、加强残疾人组织建设等10个方面明确保障和发展残疾人的主要任务,设置10个专栏,提出12项主要指标和51个重点项目。
第四部分是《规划》的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保障、资金保障、设施保障、人才保障等。
第五部分是《规划》实施。实施好本规划是各级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制定配套实施方案,各县(区)要依据本规划制定当地“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政策中涉及的关键词、专业名词解释
(一)残疾人“两项补贴”:指残疾人护理补贴和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目前我市残疾人护理补贴发放对象为符合条件的一、二级重度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标准:一级为100元/人·月、二级为70元/人·月,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护理补贴标准为50元/人·月。“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享受低保的残疾人,目前我市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标准为100元/人·月。
(二)公益性岗位:指符合社会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发并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岗位。
(三)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等,建立由教育、心理、康复、社会工作等方面专家组成的关于残疾儿童、少年学习能力等方面进行评估,并提出建议的专家委员会。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受教育行政部门的委托,对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身体状况、接受教育的能力和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能力进行评估,提出入学、转学建议;对残疾人义务教育问题提供咨询,提出建议。
(四)残疾人融合教育:保障残疾人进入普通幼儿园、普通学校接受教育(盲生、聋生和智力残疾较重的残疾青少年到特殊学校接受教育),让残障孩子和普通孩子“融合”起来,一起上课、一起成长,而不是被“隔离”出去。发展融合教育是残障人士实现全面发展的需要,更是促进教育公平、均衡、可持续发展的要求,同时培养普通孩子的爱心和社会责任感。
(五)文化进残疾人家庭“五个一”:是指为重度残疾人家庭提供读一本书、看一次电影、游一次园、参观一次展览、参加一次文化活动服务。
(六)全国特奥日:是指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教育部、民政部、国家体育总局联合发文设立的节日,时间为每年的7月20日。特奥运动是专为智力残疾人设立的体育运动。
(七)残疾人文化周:是指在5—11月期间,各级残联与文化部门共同组织,提升残疾人享有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展示残疾人文化艺术成果,增强残疾人精神文化的获得感与幸福感,引导广大残疾人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八)特殊奥林匹克运动会:是指专门为智能低下,言语不清的神经和精神障碍患者甚至是生活不能自理的儿童和成人举办的体育运动竞赛活动。
(九)残疾人健身周:是指每年的8月8日,全民健身所在周开展活动,展示残疾人体育才华,激励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
(十)“强三性”“去四化”:“强三性”是指增强组织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去四化”是防止机关化、行政化、贵族化、娱乐化。
(十一)专门协会:是依据《中国残疾人联合会章程》和各专门协会章程规定,按照残疾类别设立,在残联领导下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组织的主体协会。设立有肢残人协会、聋人协会、盲人协会、智力残疾及亲友协会、精神残疾及亲友协会。
(十二)村(社区)残疾人协会:是在乡镇(街道)残联指导下,在村(社区)“两委”领导下,由村(社区)内残疾人及其亲友和扶残助残人士等组成的残疾人组织,是残联最基层的组织,承担着直接联系和服务残疾人的重要任务。
(十三)残疾人证“跨省通办”:是指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类别/等级变更等6项事项实现异地办理。
(十四)残疾人之家:是帮助残疾人,保障残疾人权益的一个组织。主要开展康复、培训、文化娱乐、精神慰藉、日间照料等服务。
(十五)全国助残日:是指中国残疾人节日,1990年12月28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14条规定:“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为全国助残日。”
四、政策解读
(一)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通过定向招录(聘)残疾人等方式,推动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招录(聘)和安排残疾人就业。到2025年,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市级编制50人(含)以上的党政机关、编制67人(含)以上的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除外)至少安排1名残疾人就业。县级及以上残联机关干部队伍中要有15%以上的残疾人。
(二)强化残疾人就业促进政策与社会保障政策的衔接:对已就业的低保残疾人可按规定在核算其家庭收入时扣减必要的就业成本,并在其家庭人均收入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后给予一定时间的渐退期。
(三)残疾人就业三年行动方案:主要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行动;残疾人组织助残就业行动;就业困难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农村残疾人就业帮扶行动;残疾人大学生就业帮扶行动;盲人按摩就业促进行动;残疾人就业服务提升行动;残疾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
(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为0~14岁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以减轻功能障碍、改善功能状况、增强生活自理能力和社会参与能力为主要目的的手术、辅助器具适配、康复训练等康复救助。
(五)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资助: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根据自身需要,自行购买轮椅、坐便椅、拐杖、盲杖、助听器、助视器、助行器、盲用读屏软件、防褥疮床垫等基本型辅助器具,给予一定金额的资金补贴,是残疾人辅具适配帮扶的一种补充形式。
(六)“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网络:为贯彻落实省政府“放管服”改革和中国残联推进“互联网+”辅助器具服务工作部署要求,通过搭建“互联网+”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平台,建立残疾人线上辅具评估、适配网络,开展残疾人辅具适配工作,保障残疾人辅具适配的及时性、实用性,使残疾人适配辅助器具更加方便、快捷、高效。
(七)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行动:通过开展残疾人康复需求调查评估,根据残疾人需求情况,为残疾人普遍提供康复训练、辅助器具、康复医疗、支持性服务等基本康复服务,为残疾人家庭照护者提供居家康复、照护技能培训和支持服务,为困难残疾人实施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为残疾孤儿实施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等康复服务项目。
(八)残疾人居家无障碍改造:是针对残疾人家庭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障碍,对残疾人家庭基础设施进行系统无障碍改造的一项工程。根据残疾人类别、等级、特点及残疾人个性化需求制定一人一策的改造方案,既包括建造轮椅坡道、过道扶手、灶具台升降这些常规项目,也包括为残疾人家庭安装沐浴椅、坐厕器等项目。通过改造必要的居家生活设施,方便残疾人起居和独立生活,促进残疾人走出家门融入社会,减轻家庭成员的照料负担。
五、解读人信息
解读机构:宜宾市残疾人联合会
解读科室:办公室
解读人及座机电话:办公室 杜静 0831—8223739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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