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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推行“免申即享”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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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自贡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自贡市 发布日期:2022-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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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自贡市推行“免申即享”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方案》(自府办发〔2022〕31号,以下简称《改革方案》)。现将《改革方案》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号)中提出:“鼓励推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通过政府部门信息共享等方式,实现符合条件的企业免予申报、直接享受政策。”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巩固我市惠企政策“一窗兑现”改革成效基础上,探索推行“免申即享”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聚力再造产业自贡、走出转型升级新路、加快建设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示范城市提供强大动力支撑。《改革方案》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由政府部门发布政策清单,通过“减流程、压时限、快兑现”改革,着力解决政策落地难、企业和群众对政策“不知晓、不会用”等问题,切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优化营商环境,激发自贡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活力。
       二、起草过程
       市营商办组织专门力量,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坚持远学苏州,近学成都,对标昆山,借鉴其他地区优化营商环境先进经验做法,紧密结合自贡实际,充分征求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市级有关部门意见建议,提出了《改革方案》。
       三、关于“免申即享”事项清单
       此次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兑现的政策来源为《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自贡市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的通知》(自府发〔2022〕2号)、《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自委发〔2018〕31号)、《中共自贡市委办公室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着力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现代农业服务体系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自委办〔2019〕12号)、《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条措施的通知》(自府发〔2022〕11号)、《中共自贡市委自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构建“4+4”现代服务业体系推动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自委发〔2020〕13号),选择其中20项政策作为第一批实行“免申即享”,涵盖技术创新示范企业奖励、专精特新企业奖励、高新技术企业奖励等方面。  
       “免申即享”事项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市政务服务和数字化管理局、市财政局将会同各政策主管部门根据政策执行情况和实际需求,对“免申即享”事项进行动态调整,逐步扩大“免申即享”改革范围,不断优化兑现流程,确保符合条件的惠企政策应纳尽纳、应享尽享。
       四、关于“免申即享”政策兑现
       
对“免申即享”事项,按照“即审即办”原则,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享受对象, 及时明确奖励方案,包括政策规定、认定依据、享受对象名称、资金来源等,按程序审定后及时报送财政部门。随后,在下达预算方面,财政部门根据清单牵头部门制定的奖励方案,在3个工作日内将预算下达到牵头部门,专项用于财政扶持资金兑付。在兑现奖补方面,各牵头部门收到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资金后,在2个工作日内办理预算资金支付手续后兑付给企业。
       市级“免申即享”事项,涉及市、区县财力共担的事项,由市级财政先行兑付资金,事后按政策规定实行市与区县财政结算。

        解读机构:自贡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号码: 0813-8220856 >0813-822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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