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对杨春华等8户15人因死亡、收入超标、转特困供养的低保对象,从2022年6月起停发农村低保补助金。
附件:2022年6月农村低保停发花名册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