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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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眉山市东坡区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眉东农业发〔2021〕58号)要求,经村推荐,镇审核,拟将以下69户认定为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对所公示的示范户有异议,可通过电话、面谈等方式向区农业农村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2年6月22日——6月26日
联系地址:区农业农村局政策法规股(清雅苑304)
联系电话:028—38293998
附件:眉山市东坡区2022年拟认定的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名单
眉山市东坡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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