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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民委员会、驻镇单位、企业:
为切实加强观音寺镇消防安全工作,进一步明确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提高我镇消防安全水平,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我镇辖区消防形势持续稳定,现将《观音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观音寺镇委员会 观音寺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5日
观音寺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规则
一、人员组成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
主 任:蒋 波 镇 长
副主任:李 翔 副镇长
成 员:陈海彦 人大主席
贾利军 党委副书记
王 丰 组织委员
王官鹏 副镇长
杨 磊 武装部长
黄 涛 司法所长
安有海 市场监管所长
刘昱皓 派出所所长
各村党支部书记
消防安全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党政办。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主 任:李 翔 副镇长
成 员:马文良 史 伟 陈昌银 何 杰
二、工作职责
(一)消防安全委员会
1.在上级党委、政府领导下,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研究、部署、协调、落实消防工作;
2.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协调,保持信息畅通;
3.掌握镇域内消防安全形势、火灾情况、火灾隐患分布,研究具体对策、措施;
4.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总体规划、乡村规划,并严格组织实施;
5.安排必要的资金,用于公共消防设施建设和业务经费支出;
6.根据上级部署和辖区火灾形势,开展消防专项整治、消防检查,部署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微型消防站建设;
7.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的措施和要求,加强消防宣传和应急疏散演练;
8.与有关所、村签订年度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书,组织消防工作检查考评;
9.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村民防火公约,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消防宣传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城乡消防安全水平;
10.每年对村落实排查、宣传、防火措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向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报告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11.完成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任务。
(二)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1.贯彻执行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履行辖区消防安全管理职能;
2.制定消防工作计划,分解目标任务,组织检查督导考核,督促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有关所、村抓好落实;
3.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台账,及时收集和上报各类消防工作信息,定期分析消防安全形势,提供消防工作综合信息和决策依据;
4.组织开展消防专项治理和消防检查,实施“户籍化”管理。落办上级督办指令,核查上报火灾隐患,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实施联合执法,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5.对村消防工作站、志愿消防队火灾防范工作实施指导;
6.利用辖区各类宣传设施,广泛宣传消防常识,适时组织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培训活动;
7.积极参与辖区消防规划制修订、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
8.配合消防救援机构、公安派出所开展火灾事故调查,积极参与火灾事故善后处理;
9.承办消防安全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督查消防安全委员会部署、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
10.完成消防安全委员会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三)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
1.将消防安全委员会工作纳入日常工作统筹安排,领导和组织开展辖区消防安全工作;
2.将消防安全内容纳入乡镇规划、村庄规划,并组织实施;
3.在重要活动、重大节日或火灾多发时,组织消安委成员单位开展联合检查,加强火灾防范措施;
4.为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提供充足的人员、器材、经费保障;
5.党委定期组织学习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加强党委对消防工作的领导;
6.督促班子成员履行分管领域消防安全“一岗双责”。
(四)消防安全委员会副主任(办公室主任)
1.组织消安委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
2.定期组织召开消安委联席会议,分析研判辖区消防安全形势;
3.按照上级部署,组织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消防安全检查排查,整改火灾隐患;
4.组织落实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措施和要求,明确各级网格管理人员及工作职责;
5.指导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建设、管理工作;
6.完成消防安全委员会主任交办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五)消安委办公室工作人员
1.掌握辖区基本情况,定期分析火灾形势,及时发布火灾预警信息,提出加强消防安全工作的建议;
2.制定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或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
3.督促村开展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每周至少检查1个村;
4.定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及培训演练活动;
5.建立健全消防工作基础资料、消防检查记录、火灾隐患登记台账、火灾基本情况统计、消防宣传演练记录等台账;
6.按要求向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报送各类数据台账、工作方案及工作总结。
三、工作制度
(一)联席会议制度
1.消防工作会议
镇消防工作会议每年年初召开,由消安委主任主持,主要总结上年度消防工作,研究部署当前年度消防工作等事项。
2.全体成员会议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全体成员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由消安委主任或委托副主任主持召开,消安委全体成员参加。会议议题由消安委办公室根据中省市有关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和辖区消防安全工作实际研究提出,提请消安委主任审定,由市消安委办公室具体组织,会议议定事项形成会议纪要。
3.联络员会议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确定1名联络员。消安委办公室主任每月召开1次联络员会议,与会议议题有关的消安委成员单位联络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会议议题由消安委办公室或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提出,报请消安委办公室主任审定。
(二)检查考核制度
1.检查制度
(1)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结合重要节日、重要活动、重点防火季节和专项治理工作期间,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联合检查。
(2)联合检查具体由消安委办公室牵头,组织成员单位对村委会和社会单位落实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检查。
(3)联合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村委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职责情况;属地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情况;区域性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
2.考核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结合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每年对成员单位、各行政村年度消防工作情况进行考核,一般结合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一并组织实施。考核结果与年度工作情况一并报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
(三)隐患闭环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建立隐患闭环管理制度。隐患来源主要有上级部门交办、消防专项检查、基层网格排查、企业单位自查、群众举报投诉等方式获取,按照风险等级划分为一般隐患和重大隐患。
1.一般隐患
消安委成员单位应每周向消安委办公室上报一般隐患台账,明确隐患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人员,由检查单位督促指导隐患责任单位整改,隐患整改完成后由检查单位复查验收隐患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销案存档。
2.重大隐患
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应第一时间书面向消安委办公室上报,消安委主任应组织相关责任单位召开专题会议,明确责任单位、配合单位、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应急预案,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并报上一级消安委办公室备案。责任单位及配合单位应每周深入隐患单位,跟踪指导隐患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并向消安委办公室上报整改进度。隐患整改完成后,应由消安委办公室组织相关单位复查验收隐患整改情况,验收合格后销案存档、解除督办。对拒不执行重大隐患整改要求的,应提级报请上级党委政府,按照《刑法修正案(十一)》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培训制度
1.消防宣传教育
(1)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结合“119”消防宣传月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利用新媒体、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开展常态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2)镇应在辖区醒目位置设置消防宣传栏,宣传用电、用火、用气,以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消防安全常识;
(3)物业服务企业应在镇消防安全委员会的指导下,在住宅物业管理区域设置消防知识宣传设施,在建筑内每层醒目位置张贴安全疏散示意图,公共区域电子屏应播放消防安全提示;
(4)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指导村委会建立特殊群体(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和流动人员等)消防宣传教育档案,定期为特殊群体上门传授家庭防火注意事项和火灾避险基本知识。
2.消防安全培训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至少每年组织村委会负责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人、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网格员开展1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消防法律法规、国家消防工作方针、政策;典型火灾案例及危险性;有关消防设施的功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火灾扑救、人员疏散逃生和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其他应当培训的内容。
(五)预案演练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指导村委会、物业服务企业、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统一报消安委办公室备案。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相关单位联系方式、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人员疏散撤离组织、信息报告等。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每年至少组织1次由街道办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街道办工作人员、专职消防队员等参加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火灾发生频次较高,或者火灾发生频次低但发生后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较大的单位应适当增加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频次。
(六)联防联治制度
1.区域联防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结合辖区情况,在商业区、工业园区、老城区等重点区域,以3-7分钟路程为半径,按照位置相邻原则,成立区域联防组织,制定巡查检查、培训演练、安全评估、应急联动等工作机制,实现联防区域内“邻里互助、协同共治”的工作模式。
2.行业联防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应根据辖区产业特点,以学校、宾馆、饭店、商场、工厂、易燃易爆场所等为重点,按照行业相近原则,成立行业联防组织,每月组织开展一次业务交流,每季度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互查互学,每半年组织一次培训演练,推动行业消防安全从“单打独斗”到“抱团升级”。
(七)信息报告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定期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消防安全委员会专题报告消防工作开展情况。镇消防安全委员各成员单位应按半年度、年度将消防安全形势分析和工作总结材料及时报消安委办公室汇总备案。
(八)档案管理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应建立纸质或电子化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内容详实,全面反映辖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有必要的图表、图纸,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更新。消防档案由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统一保管、备案。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包括:
1.辖区消防安全基本概况,包括辖区基本概况,企事业单位、住宅小区、个体工商户基本情况,特殊群体基本情况,消防水源、辖区道路情况;
2.年度消防安全目标责任书;
3.辖区消防规划或消防专篇;
4.辖区消防安全制度;
5.消防专项治理文件及消防安全检查记录;
6.火灾隐患整改记录;
7.消防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情况;
9.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管理情况。
(九)工作奖惩制度
对在加强消防安全工作、参与火灾扑救等方面作出显著成绩的,由镇党委政府表彰奖励。
对工作落实不到位、进展较慢、效果较差,风险隐患管控不力,重点工作推进不力,发生亡人或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单位及相关责任人,在开展火灾延伸调查时由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同步进行警示、约谈和通报,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十)经费保障制度
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开展消防检查、消防宣传、疏散演练等工作所需的经费应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全额予以保障。
抄送:县委办、消安委会。
观音寺镇党政办公室 2022年6月1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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