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关于南湖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批复

查看原文
发文 其他 建材,食品,医药
发文单位:聊城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聊城市 发布日期:2022-06-21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聊城市财信安居置业有限公司:

  根据我市现行公共租赁住房政策文件,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南湖新城小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批复如下:

  一、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南湖新城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每月每建筑平方米5.6元,其中低收入家庭每月每建筑平方米2.2元。

  以上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不含物业费。

  二、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执收单位应按照规定明码标价、在租金收取场所显著位置将文件依据、租金标准等情况进行公示。

  三、公共租赁住房的租金收入属于政府非税收入,必须按规定及时足额入缴国库,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本批复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至2025年6月30日。

 

聊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聊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