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为落实《济南市关于落实 的实施细则》《济南市关于落实 实施细则的补充说明》,按照惠民、利民原则,经区县推荐,征集了济南市商用车经销商名单,我局进一步进行了审核,现将符合要求的商用车经销商名单进行公示(见附件),并进一步明确有关事项如下: 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山东省促进商用汽车消费若干措施>
一、在本次公示的商用车经销商购买非承载式车身的载货汽车和9座以上的客车(二手车除外)并上牌的个人消费者可参与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每人仅限一次)。
二、公示的商用车经销商请按照被授权车型/品牌开展销售活动,做好消费补贴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并按时上报所在区县(功能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非授权车型不可参与商用车消费补贴活动。
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2年6月21日
附件下载: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