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县(园区)科技行政主管部门,有关高校及科研单位:
为加强我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现将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
申报市重点实验室有依托高校、科研机构组建和依托企业组建两种情况。申报条件见《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二、申报流程
(一)组织申报
符合组建市重点实验室条件的单位,填写《组建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向归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二)审核汇总
归口管理部门对申报书进行审核,出具推荐函并在申请书中加盖公章后,统一将申报材料(推荐函一份,申报书纸质件一式五份)于7月29日18:00前报市科技和人才局。归口管理部门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确保真实、完整。
三、申报材料
(一)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函;
(二)组建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三)附件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材料;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名单;研发试验设备资产照片和清单;主要研究课题、成果获奖资料;企业须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年度研发投入财务专项报告;联合建设的须提供《联合建设协议书》;其他涉及市级重点实验室组建的材料。
申报书与附件材料一起胶装成册,不单独分装。
四、联系方式
市科技和人才局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科
叶毓娟 联系电话:0830—3191538
杨 虹 联系电话:0830—8950539。
附件:1. 泸州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2. 组建泸州市重点实验室申报书
泸州市科学技术和人才工作局
2022年6月2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