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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绩效目标分解下达情况
2021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1640万元:用于“沿滩区瓦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儿童福利机构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殡仪车购置”、“社会工作试点示范”等项目。省内资金安排66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农村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孵化”、“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等项目。
绩效目标为: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3.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4.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5.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6.开展面向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申报、使用、监督及问责。按照财经纪律严格使用程序,专款专用,并按照招标情况和工程进展等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2021年中央福彩公益金下达1640万元,已支付73.95万元,执行率为4.51%,因2021年12月底下达“沿滩区瓦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440万元,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未及时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下达664万元,已支付115.15万元,执行率为17.34%。中省福彩公益金执行率为8.21%,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了风险隐患,提升了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积极推动开展了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通过与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了基础条件。
3.本年度“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68名孤儿,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4.本年度共购置殡葬专用车3辆,改善了殡葬基础设施,提升了殡葬服务能力。
5.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孤儿助学指标值48人,全年完成值68人,购置殡葬车3辆,社会组织孵化项目数量1个,均达到数量指标。其中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数为0,由于上一年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合约未到期,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至2022年购买服务使用。
(2)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已完成指标。
(3)时效指标: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100%,已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显著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与质量显著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助儿童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福彩公益金使用达到绩效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但存在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实施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更加深入地掌握项目实施目标、项目执行意义、项目实施途径,以便更好的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拟在自贡市民政官网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中央下达福彩公益金转移支付预算1640万元:用于“沿滩区瓦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儿童福利机构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殡仪车购置”、“社会工作试点示范”等项目。省内资金安排664万元: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定向财力转移支付”、“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试点”、“百镇千村,助爱牵手农村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社会组织孵化”、“慈善力量参与基层治理试点”等项目。
绩效目标为: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3.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4.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5.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6.开展面向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二、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一)资金投入情况分析。
我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金管理,规范资金的申报、使用、监督及问责。按照财经纪律严格使用程序,专款专用,并按照招标情况和工程进展等及时拨付到位,确保充分发挥财政补助资金效益。
2021年中央福彩公益金下达1640万元,已支付73.95万元,执行率为4.51%,因2021年12月底下达“沿滩区瓦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1440万元,资金下达时间较晚,项目未及时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下达664万元,已支付115.15万元,执行率为17.34%。中省福彩公益金执行率为8.21%,预算执行率较低。
(二)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分析。
1.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了风险隐患,提升了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积极推动开展了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通过与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了基础条件。
3.本年度“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68名孤儿,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4.本年度共购置殡葬专用车3辆,改善了殡葬基础设施,提升了殡葬服务能力。
5.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三)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
(1)数量指标:2021年孤儿助学指标值48人,全年完成值68人,购置殡葬车3辆,社会组织孵化项目数量1个,均达到数量指标。其中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数为0,由于上一年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合约未到期,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至2022年购买服务使用。
(2)质量指标:经费使用合规率100%,已完成指标。
(3)时效指标: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100%,已完成指标。
2.效益指标完成情况
社会效益指标: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显著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与质量显著提升。
3.满意度指标完成情况
受助儿童满意度100%。
三、偏离绩效目标的原因和下一步改进措施
经开展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福彩公益金使用达到绩效目标,未偏离绩效目标,但存在预算执行率低等问题。下一步,我们将继续优化实施内容、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做好资金使用监督,更加深入地掌握项目实施目标、项目执行意义、项目实施途径,以便更好的实现项目绩效目标。
四、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拟在自贡市民政官网公开,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无。
2021年度福彩公益金绩效目标自评表 | ||||||
(2021年度) | ||||||
专项(项目)名称 | 彩票公益金安排的支出 | 负责人及电话 | 欧光胜 0813-8103834 >0813-8103834 | |||
中央主管部门 | 财政部 民政部 | |||||
地方主管部门 | 自贡市财政局 自贡市民政局 | 实施单位 | 民政局直属单位、各区(县)民政部门 | |||
项目资金(万元) | 全年预算数(A) | 全年执行数(B) | 执行率(B/A) | |||
年度资金总额: | 2304 | 189.1 | 8.21% | |||
其中:中央补助 | 1640 | 73.95 | 4.51% | |||
地方资金 | 664 | 115.15 | 17.34%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 | 年初设定目标 | 全年实际完成情况 | ||||
1.支持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改善基础设施,消除风险隐患。提升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推动开展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及购买服务、康复辅助器具公益性配置项目,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基础条件。 3.资助儿童福利机构配备相关设施设备,为具有手术适应症的孤儿提供手术矫治和康复,开展“孤儿助学工程”,资助考上普通全日制本科、专科等学校的孤儿完成学业。 4.支持各地加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能力建设,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基层未成年人救助保护能力。 5.支持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提升殡葬服务能力。 6.开展面向各类困难群众的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项目,带动社会工作和志愿者队伍和机构建设,发挥其在保障改善民生、加强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 7.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
1.改善了养老服务机构基础设施,消除了风险隐患,提升了社区、居家困难老年人提供照护服务能力。 2.积极推动开展了残疾人照护服务和帮扶工作,通过与精神卫生中心开展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提供康复辅助器具社区租赁服务,支持精神卫生福利机构、民政直属康复辅助器具机构、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机构建设和设施设备购置,进一步改善了基础条件。 3.本年度“孤儿助学工程”共资助68名孤儿,资金发放率100%,经调查,接受孤儿助学项目资助的孤儿满意度100%。“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为手术适应症孤儿手术矫治和康复提供资金支持。 4.本年度共购置殡葬专用车3辆,改善了殡葬基础设施,提升了殡葬服务能力。 5.落实中央支持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任务,提升重点帮扶县服务困难群众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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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效指标 | 一级 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年度指标值 | 全年完成值 | 未完成原因和改进措施 |
产出指标 | 数量指标 | 孤儿助学人数 | 48人 | 68人 | ||
购置殡葬车辆数 | 3辆 | 3辆 | ||||
社会组织孵化项目数量 | 1个 | 1个 | ||||
购买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关爱服务项目数 | 1个 | 0个 | 上一年儿童福利院购买服务合约未到期,相关项目资金安排至2022年购买服务使用。 | |||
质量指标 | 孤儿助学工程发放率 | 100% | 100% | |||
时效指标 | 经费下拨时间达标率 | 100% | 100% | |||
效 益 指 标 |
社会效益 指标 |
带动儿童福利事业发展 | 显著提升 | 儿童福利事业发展显著提升,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充分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关心关爱服务与质量显著提升 | ||
满意度指标 | 服务对象 满意度指标 |
孤儿助学受助对象抽样调查满意度 | ≥85% | ≥95% | ||
说明 | 无 | |||||
注:1.其他资金包括与中央财政资金、地方财政资金共同投入到同一项目的自有资金、社会资金,以及以前年度的结转结余资金等。 | ||||||
2.定量指标,地方各级主管部门对资金使用单位填写的实际完成值汇总时,绝对值直接累加计算,相对值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3.定性指标。资金使用单位分别按照100%-80%(含)、80%-60%(含)、60-0%合理填写实际完成值,地方各级主管部门汇总时,按照资金额度加权平均计算。 | ||||||
4.全年执行数是指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要求,支付到商品和劳务供应者或者用款单位形成的实际支出。 | ||||||
5.资金使用单位按项目填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汇总时按区域绩效目标填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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