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宜宾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宜人社办发〔2022〕42号)要求,对符合申请条件的大型企业和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30%;中小微企业和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按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的标准,给予稳岗返还。现将高县2022年第四批符合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的52家企业,职工人数1440人,补贴金额961280.40元,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有异议的,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如实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的,必须经集体研究,主要领导签发,并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署(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电话、通信地址等。否则,不予受理。
受理部门: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高县庆符镇兴盛路广电大楼
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
联系电话:0831-5365461 >0831-5365461、0831-5417385
邮政编码:645154
邮箱:386920158@qq.com
附件:高县2022年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花名册(第四批)
高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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