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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大件运输行为的管理服务,交通运输部就统筹做好大件运输发展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落实全省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2〕430号)要求,经摸底排查并报市政府审核同意,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2户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吨(含70吨),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吨(含100吨)的运输业务活动,拟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受理单位:宝鸡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超;联系方式:3806382。
宝鸡市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序号 |
企业名称 |
地 址 |
主要产出大 件设备类型 |
大件设备单 位重量(吨) |
年产量 (台) |
企业联 系人 |
联系电话 |
政府对口主管部门 |
备 注 |
1 |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
清姜路80号 |
道岔 |
10 |
2000组 |
何鹏 |
央企 |
||
钢结构 |
80 |
4万吨 |
|||||||
2 |
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 |
高新八路宝钛工业园 |
塔器、反应釜、换热器、管道 |
30-90 |
60 |
张聪华 |
省国资委 |
备注:装备制造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吨(含70吨),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吨(含100吨)情形的,应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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