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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重点货物源头单位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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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市场安监 煤炭,建材
发文单位:宝鸡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地区:陕西省/宝鸡市 发布日期:2022-0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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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道路运输安全监管,加强对大件运输行为的管理服务,交通运输部就统筹做好大件运输发展和安全工作做出部署安排,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落实全省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管理服务有关工作的通知》(陕交函〔2022〕430号)要求,经摸底排查并报市政府审核同意,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2户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吨(含70吨),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吨(含100吨)的运输业务活动,拟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现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自2022年6月21日至2022年6月27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反映,受理单位:宝鸡市交通运输局;联系人:王超;联系方式:3806382。

宝鸡市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明细表

 

 

 

序号

 

企业名称

 

主要产出大

件设备类型

大件设备单

位重量(吨)

年产量

(台)

企业联

系人

 

联系电话

政府对口主管部门

 

1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清姜路80号

道岔

10

2000组

何鹏

13571779434

央企


钢结构

80

4万吨

2

宝钛装备制造(宝鸡)有限公司

高新八路宝钛工业园

塔器、反应釜、换热器、管道

30-90

60

张聪华

15891214663

省国资委


 

备注:装备制造企业具有单件产品(不可解体)总质量大于70(70),或车货总质量大于100(100)情形的,应确定为大件运输重点货运源头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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