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号:成供销〔2022〕26号签发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签发时间:生效时间: 各区(市)县供销社: 为深入落实省、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基层社示范社在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中的带动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川供社〔2021〕103号)、《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调整基层社示范社建设有关内容及标准的补充通知》(川供社〔2021〕158号)和《四川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基层社示范社评定及监测办法》(川供社〔2021〕118号,以下简称《评定及监测办法》)要求,经基层供销社申报、区(市)县供销部门审核推荐,市社复核公示,认定金牛区土桥供销合作社等9家基层供销社为基层社示范社,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基层社示范社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培育壮大,继续围绕农业生产、农民生活、城乡社区服务新需求,拓展经营服务功能,创新服务方式,提升服务水平。 各区(市)县供销部门要以县域片区乡村国土空间规划为引领,持续深入贯彻落实省、市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关于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要求,按照《成都市加强基层供销社建设工作方案》提出的总体目标,结合全市系统2022年工作要点,以中心镇为重点,统筹规划好年度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任务。要按照《评定及监测办法》关于基层社示范社监测工作有关要求,及时做好示范社评定后的监测工作,持续掌握区域内基层社示范社发展状况。要持续发挥好基层社示范社引领带动作用,推动系统基层组织发展质量全面提升,加快将供销合作社打造成为农服务的骨干力量、服务城乡的综合平台,为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服务乡村振兴做出更多积极贡献。
附件:成都市2022年度第一批基层社示范社名单
成都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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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2022年度第一批基层社示范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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