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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村(居)民委员会:
根据《陕西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陕民发〔2019〕94号)规定,按照《略阳县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实施方案》(略政办发〔2021〕40号)文件要求,经镇社会救助审核确认会议审议,决定对薛成友等低保对象因转为特困供养、收入增减且稳定等原因,从2022年6月起停发农村低保补助金。
附件:2022年6月农村低保停发花名册
硖口驿镇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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