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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灞桥区国资局关于转发市国资委《做好减免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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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税 其他 建材,采矿
发文单位: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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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企业主管部门、区属国有企业:

现将《关于做好减免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市国资发〔2022〕7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减免主体

灞桥区区属国有企业及各级子企业。

二、减免范围

承租区属国有企业经营用房的民营中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如存在转租、分租情形的,转租人(含房屋中介)不应享受本次减免政策,减免租金应全部落实到实际经营承租人。

三、减免时限

2022年西安市被列为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所在的区县、开发区内的服务业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区属国有企业房屋,在一季度减免基础上增加减免3个月租金,合计减免6个月租金,其他地区减免3个月租金。中高风险地区的认定以物业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疫情公布信息为准。

四、工作要求

各区属国有企业应于6月30日前完成全部房租减免工作,并将减免明细报区国资局留存。

请各单位根据文件精神,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落实。

联系人:邓伟鹏

联系电话:83524419

附件:关于做好减免国有企业房屋租金工作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pdf

灞桥区国资局

2022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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