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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发〔2022〕7号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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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金乡县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济宁市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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霄发〔2022〕7号

 

关于印发《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的通知

 

各管区、行政村、镇直各部门:

为全面做好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促进人居环境大提升。结合县人居环境指挥部下发的《关于对镇街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的考核奖惩办法》,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现将《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1、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2、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中共金乡县霄云镇委员会

金乡县霄云镇人民政府

2022年2月23日  

附件1:

 

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

对镇驻地、全镇33个行政村(包括自然村)、路域村容村貌、垃圾治理、污水治理、厕所改造、美丽庭院等内容进行考核。

二、考核方式

1、周考核。镇人居环境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人员成立考核组,每周到各村检查问题,用水印相机拍照并编号登记上册,督促村级对照整改;考核组下一周对上一周拍的各村的问题进行“回头看”,逐一核实销号。

2、月评比。镇人居环境指挥部组织两委班子成员、各管区总支书记和相关部门人员,每月的25日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对每个管区至少两个村进行评比,根据人居环境整治检查评分表进行现场评比打分。

三、奖惩兑现

1、镇环卫办、综合执法中队、村镇办、妇联、水利站等职能部门因工作不利,造成上级检查扣分的,将形成督查通报,视情节严重程度,计入干部执行力档案。

2、在每周的考核中,对反馈的问题点村级未能及时整改销号的,每个问题点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0.1分,并对村干部各罚款30元。

3、在月底评比时,每次成绩按照百分制量化排名、公布。

(1)位居前三名的村,分别给予村级600元、500元、400元的奖励,对位居第一名的管区给予800元的奖励。

(2)位居后三名的村,第一次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2分,村支部书记做表态发言;第二次扣除村级绩效考核分3分,给予村支部书记罚款200元。

(3)连续两次排名后三名的村,给予村主职干部发放流动黄旗;连续两次排名最后的管区,管区书记领流动黄旗,包保管区的两委成员表态发言。

(4)每月排名后三名的村,纳入下月必查范围。

4、对本村的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不力,反馈的问题长期得不到整治的,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指挥部将为该村雇工人和机械进行整治,因此产生的费用从该村收取的环境费中扣除。

5、对在市、县月检查考核排名中分别位于前20名、前10名的村,给予全镇通报表扬,并加绩效考核分3分;对在市、县季度检查考核中排名分别位于前20名、前10名的村,给予全镇通报表扬,并加绩效考核分五分,同时给予2000元的工作经费奖励。

因其他特殊情况,由镇人居环境指挥部报请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2:

 

霄云镇人居环境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人员名  单

 

组  长:高红涛  党委书记

张现勇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周  倩  党委副书记

        郭  刚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李  海  副镇长

        王洪娟  三级主任科员

        李  霏  网格化服务中心主任

        张海波  村(社区)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李  静  党建群团办公室主任

成  员:孙庆伟  镇派出所所长

        周小新  镇综合执法中队队长

        张玉川  镇市场监管所所长

        刘玉峰  镇市容环卫办主任

        赵金艳  水管站站长

        葛桂利  妇联主任

        荆为举  村镇办主任、东南管区书记

        韩国华  西南管区书记

        张武刚  镇南管区书记

        李书会  社区管区书记

        江玉玺  中心管区书记

        郑宜山  东北管区书记

        翟国际  西北管区书记

        韩国争  镇北管区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办公室,刘玉峰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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