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滨城区各企业:
为进一步支持人才在我区就业创业,根据《关于实施“智汇滨城”工程促进人才强区十二条意见》(滨区办发〔2017〕12号)文件规定,现开展2021年度滨城区人才津贴申报工作。具体要求规定如下:
一、申报范围
1.2017年以来,滨城区首次引进的、目前继续在滨城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
2.2017年-2019年5月,滨城区首次引进的、目前继续在滨城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
二、津贴标准
在滨城区自主创办企业或到企业就业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以缴纳社保为准)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分别给予1000元、500元、500元人才津贴,期限为3年。
三、需提交的材料
1.《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表》(附件1)1份;
2.《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统计表》(附件2)1份;
3.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
4.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以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学位证书查询报告;
5.劳动合同复印件1份;
6.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有明细的详细版)。
7.营业执照复印件。
四、报送时间及要求
(一)报送时间
报送截止时间为2022年6月23日下午5点30分,逾期未报,视为放弃。
(二)报送要求
所有材料均由企业统一报送。
1.各企业需将所有符合条件的人员信息汇总到《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统计表》(附件2)中,并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binchengrencai@163.com。
2.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要在右上角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报送至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和毕业生服务股。
联 系 人:朱建新
联系电话:0543-8330092 >0543-8330092
报送地点:滨城区政务服务中心12号楼233室(滨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人才和毕业生服务股)
附件:1.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表
2.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统计表
滨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附件1《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申请表》.doc
附件2《滨城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和“985”“211”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津贴统计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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