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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南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招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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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单位:青岛市市南区人民政府网 发布地区:山东省/青岛市 发布日期:2022-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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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市南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2-06-20

      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公益性岗位安置的部署要求,促进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就业,共享社会发展成果,根据《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公开招聘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岗位性质

      城镇公益性岗位是由政府出资设立、专门用于协助政府开展公益性事业的岗位,依据《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实施管理,不适用《劳动合同法》有关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规定以及经济补偿等规定。

      二、岗位职责

         1.协助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工作;

         2.开展疫苗接种、核酸检测的信息摸排、信息录入、宣传引导、环境消杀及疫苗接种后电话回访等工作。

      三、岗位数量

      计划招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30个,详情见《市南区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信息表》(附件1)。

      四、人员条件

      安置对象为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下列人员:

      (一)女性4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失业人员:(1)青岛市城镇户籍,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可办理失业登记人员;(2)青岛市非城镇户籍及外来户籍,在青岛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以上,女性4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可办理失业登记人员。

      (二)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失业人员(无年龄限制);

      城镇零就业家庭认定条件:本市城镇居民家庭中,在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失业人员无1人就业,且无经营性、投资性收入的城镇家庭可申请认定为城镇零就业家庭。

      (三)抚养未成年子女单亲家庭失业人员(未成年子女指年龄在18周岁以下且未就业)、低保家庭失业人员等经人社部门认定的就业困难人员。

      (四)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女性人员(即女性年满50周岁,未享受基本养老待遇,自行在银行缴纳养老保险的人员)。

      五、招聘要求

      (一)遵纪守法,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无违法违纪违规等不良记录,服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工作安排。

      (二)身体健康,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基本工作能力,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就近工作,处事公道,服务意识强。

      (三)能够使用智能手机软件,能够满足日常管理服务工作需求。

      六、岗位待遇

      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目前为2100元(含职工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标准参照用人单位为上岗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执行;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年龄为准)。

      七、招聘程序

      按照报名申请、评议、审核公示、区审批、签订协议、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进行规范上岗。

      (一)报名申请及民主评议

         1.报名时间:2022年6月21日-2022年 6月24日

         2.报名方式:

      本人携带市南区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一份(附件2)、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一份、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主页、个人单页、索引页)、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现场报名。

      报名地点:见附件1《市南区2022年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岗信息表》。报名时间为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

      对报名人员采取面试或评选的形式进行评议。

      (二)审核公示

      评议后,用人部门将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公示期间有异议的,由用人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处理,作出结论。

      (三)审批备案

      经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用人部门将人员名单报区人社局审批备案。

      (四)签订协议

      审批备案后,由第三方人力资源机构与拟上岗人员签订公益性岗位劳务协议。

      (五)岗前培训及安排上岗

      按照岗位实际情况,对拟上岗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并组织人员上岗。

      八、其他

      (一)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招聘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二)在公开选聘组织实施过程中,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

      (三)城镇公益性岗位实施动态管理,建立退出机制,需退出人员及时退出,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

      

      

      

      

      

      

      市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6.20

      

      市南区2022年度城镇公益性岗位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疫情防控协理员岗信息表-副本.xlsx

    市南区城镇公益性岗位申请报名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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