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全区参保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抓好特困行业纾困政策落实,现就我区开展特困行业申请办理阶段性缓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保费”)相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缓缴政策适用范围及期限
(一)在我区参保的企业属于下列22个行业,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的单位应缴纳部分:
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申请缓缴至2022年12月。
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可申请缓缴期限不超过1年,即不超过2023年5月。
| 餐饮业 |
零售业 |
旅游业 |
民航业 |
公路水路铁路运输业 |
农副食品加工业 |
| 纺织业 |
纺织服装、服饰业 |
造纸和纸质品业 |
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
医药制造业 |
橡胶和塑料制品业 |
| 通用设备制造业 |
汽车制造业 |
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
仪器仪表制造业 |
社会工作 |
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
| 文化艺术业 |
体育 |
娱乐业 |
|
|
|
(二)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以单位方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可申请缓缴三项社保费单位应缴纳部分,三项社保费缓缴实施期限到2022年12月31日,期间免收滞纳金。
(三)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第(二)条执行。
二、缓缴资格认定
区社保中心以企业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享的数据信息为依据核定行业类型。划型发生变化或新成立的企业,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在申请缓缴时出具书面承诺,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缓缴申报办理渠道和流程
(一)网上办理:开通人社网厅功能的参保企业,可通过“四川人社在线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sc.hrss.gov.cn/scggfw/system/toIndex.do)自主办理缓缴申报。
网厅操作流程:通过“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单位缓缴申请”模块,按照提示正确填写内容,上传《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即可完成缓缴申报。
(二)现场办理:企业填报《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在区社保服务大厅6号基金征集窗口办理缓缴申报。
(三)新参保企业符合缓缴政策的,在进行参保登记时同步办理缓缴申报。
四、缓缴期限内权益保障
(一)缓缴失业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和稳岗返还政策、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技能提升补贴政策、不影响参保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金或失业补助金等相关待遇。
(二)缓缴工伤保险费不影响企业享受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五、结束缓缴和补缴
(一)缓缴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应从2023年1月起开始补缴,最迟于2023年6月底前补缴到位,期间免收滞纳金。逾期未缴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二)缓缴的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款,应在缓缴期满后的一月内足额补缴。逾期未缴的,按规定加收滞纳金。
(三)参保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可自愿提前结束缓缴,提前申报缴纳缓缴的费款。
(四)参保单位出现注销等情形的,应当在注销前足额缴纳缓缴的费款,再按照相关注销流程办理。
六、注意事项
(一)缓缴期间,参保企业应按时足额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部分社会保险费。
(二)缓缴期间,职工申领养老保险待遇、办理关系转移等业务的,企业应为其补齐缓缴的养老保险费。
附:《缓缴社会保险费申报表》
德阳市旌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6月20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