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根据四川省教师发展中心工作部署,结合我省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免试认定工作实施,我区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第二批次网上报名将于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开放,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可在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开放时间注册个人账号(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完善个人信息,并在报名时段内登录报名。
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www.gj.gov.cn/gzgg/-/articles/15022714.shtml
第二批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申请人员于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02办公室(自贡市贡井区贡雷路65号)。
4、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贡井区教体局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完成体检,详见下一项:5、关于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
(5)提供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一份。
(6)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关于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1),用A3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向医院提供《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附件2),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等在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
6、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7、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申报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报人员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认定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5)认定机构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6)教师资格证人员请加工作QQ群(贡井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37946003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3-3300026 >0813-3300026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4日
其他条件要求详见《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春季教师资格认定相关工作安排的通知》
http://www.gj.gov.cn/gzgg/-/articles/15022714.shtml
第二批次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流程
1、网上申报时间:6月13日上午8:00至6月22日下午18:00(如遇特殊情况另行公告)
2、申报网址:中国教师资格网( www.jszg.edu.cn)
3、现场确认的时间和地点。
现场确认时间:申请人员于7月4日至7月5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
现场确认地点: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股302办公室(自贡市贡井区贡雷路65号)。
4、现场确认需提供的材料: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按照贡井区教体局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在规定时间提供材料进行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学历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交)。港澳台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国外学历还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原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学信网www.chsi.com.cn在线申请),否则将视为不合格学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早申请认证报告;持港澳台学历或国外学历的申请人提前在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上服务大厅(http://zwfw.cscse.edu.cn)进行学历认证,以免影响认定。
(3)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自行完成体检,详见下一项:5、关于体检)
(4)《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能验证的可不提供)。
(5)提供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书》一份。
(6)近期正面半身免冠1寸彩色照片1张。(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照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好姓名、身份证号)。
(7)户籍证明和居住证明。
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港澳台居民持本地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原件,提交其复印件;台湾居民提供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提供复印件。驻自贡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应提供所属部队或单位出具的人事关系证明。
5、关于体检
申请者自行下载(附件1),用A3纸双面打印,贴好照片到二级乙等以上医院体检,体检时向医院提供《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附件2),按照《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负责每项体检的医生要在各小项目“医生签字”栏签字,各项目检查完成后,医院在综合各科室检查结果、全面检查无误后在“体检结论”栏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并在“体检医院意见”栏加盖医院鲜章,如未按照体检标准和内容体检、医院无“合格”、“不合格”结论及未贴照片等在现场确认时一律不予受理。
6、领取证书
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于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次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内(不含法定节假日)作出是否认定的结论,并通知认定通过者领取证书。
7、其他事项
(1)疫情防控要求。请各位申报人员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提前通过微信小程序“四川天府健康通”申领本人防疫健康码,并持续关注健康码状态。申报人员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前,应当主动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信息(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37.3℃)且无咳嗽等呼吸道异常症状者方可进入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地点。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有密切接触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市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做好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并在认定现场、领取证书当天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认定现场、领取证书时全程佩戴口罩(核验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除外)。
(2)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确认等,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
(3)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4)根据规定,申请人每年只允许认定一种教师资格。
(5)认定机构将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教育部、公安部《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犯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要求,对申请人及时进行违法犯罪信息核查,根据核查结果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作出认定结论。
(6)教师资格证人员请加工作QQ群(贡井区教师资格认定QQ群:37946003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QQ群中发布的通知公告,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认定机构联系电话:
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0813-3300026 >0813-3300026
附件1:四川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
附件2: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
自贡市贡井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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