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查看原文
减税 其他 建材,家具
发文单位:凉山彝族自治州西昌市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四川省/凉山彝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2-06-22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西昌市财政局

时间:2022-06-22 14:34

打印 】【收藏

  • 分享到:

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4号)规定,经省政府同意,《四川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四川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关于明确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创业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川财规〔2019〕2号)规定的限额标准及定额标准,执行期限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