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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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已审批的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业主单位 |
建设地点 |
批复文号 |
审批时间 |
等级 |
01 |
荥经县民建乡竹阳村防洪工程 |
荥经县鼎石矿业集团有限公司 |
荥经县民建乡竹阳村二组 |
雅荥环审〔2022〕13号 |
2022.6.17 |
报告表 |
二、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届满。
三、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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