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1.忠县人民医院违规案。2021年12月8日至10日,市医保局对忠县人民医院2019至2020年度医疗保险基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申诉复核后,该院存在违反物价收费,超限诊疗、过度医疗违规结算医保基金行为,涉及医保基金107.47万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追回违规本金107.47万元,并处违约金259.90万元。
2.忠县中医医院违规案。2021年12月24日,第三方机构对忠县中医医院进行了现场检查。经申诉复核后,该院存在违反价格规定、超限制范围用药等问题,涉及医保基金18.58万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追回违规本金18.58万元,并处违约金47.86万元。
3.石宝中心卫生院骗保案。2022年2月14日,县医保局根据实名举报线索调查,发现该院将龙某发生的应由第三方责任人负担的住院医疗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的违法行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0.03万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追回违规本金0.03万元,并处违约金0.06万元。此案例属于我县首例按《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条例》进行处理的案例。
4.忠县红瑞乐邦元杏药店违规案。忠县人民检察院建议书(忠检建〔2022〕1号)指出,忠县红瑞乐邦元杏店未按规定核验医保卡,导致毛某某盗刷杨某某医保个人账户0.41万元。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追回医保基金0.41万元,处违约金1.23万元。
5.重庆安博蓝周二医药有限公司大桥店和香山湖店违规案。忠县人民检察院建议书(忠检建〔2022〕1号)指出,重庆安博蓝周二医药有限公司大桥店和香山湖店未按规定核验医保卡,导致毛某某盗刷杨某某医保个人账户共计372.00元,用于购买食用油。按照《重庆市医疗保障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协议》及违规违约处理办法,追回医保基金372.00元,处违约金1488.00元。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