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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贯彻落实《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19〕10号)精神,为确保完成2022年度抽查检查工作,结合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内部抽查计划如下:
一、随机抽查事项
2022年度,我局对以下事项开展随机抽查:
1、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
2、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
3、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
4、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
5、夏秋粮购销行政检查
二、随机抽查时间
1、“对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行政检查”涉及项目的首次现场核查。加强平时调度跟进,对具备现场核查条件的项目,于9月底前组织1次检查,完成2019年1月1日起核准并已开工建设项目的首次现场核查。
2、对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的行政检查、对已开工企业投资备案项目的行政检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监督管理和招标投标监督检查事项及2019年度已完成首次现场核查已开工企业投资核准项目的抽查检查,于2022年7月至2022年11月底期间择机组织。
3、夏秋粮购销行政检查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开展检查。
三、随机抽查对象、比例及人员抽取方式
抽查对象的确定: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区发展和改革局相应检查对象分类专项名录库中随机抽取。
抽取比例:抽查覆盖监管对象比例不低于5%,部门联合抽查次数不低于总抽查数的10%。
检查人员的确定:通过山东省政府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平台,从区发展和改革局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
四、区发展和改革局随机抽查检查方式
现场检查。
河口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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