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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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根据济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国家级示范平台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工信部企业〔2017〕156号,附件1)规定和国家、省、市要求的省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均可申报。优先推荐公益性强(对小型微型企业的服务收费要有相应的优惠,提供的公益性服务或低收费服务要不少于总服务量的20%)、服务业绩突出、积极参加中小企业服务月活动和“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等工作成效明显的服务平台(如拟申请信息类、培训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1000家以上,拟申请技术类、创业类、融资类示范平台每家服务企业达到500家以上),2019年认定的国家级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可自愿重新申报。
二、申报时间
请各申报单位于7月1日下午17:00前将线下申报材料报至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工信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工信办指定邮箱(建议U盘拷贝)。
三、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需要准备的资料:纸质版一式三份(加盖公章);电子版:与纸质材料一致的盖章扫描PDF版,申请报告、推荐表、汇总表(附件2、3、4)可编辑Excel版。
联系人:许老师
联系电话:88871363
邮 箱:gxqxulm@jn.shandong.cn
地 址:舜华路66号高新区管委会A座711室
发展改革和科技经济部
2022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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