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企业稳岗返还工作的公告
按照《关于贯彻落实失业保险稳岗位提技能防失业政策的通知》(鲁人社发〔2022〕12号)文件规定,为进一步发挥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作用,现就企业稳岗返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对象
在本市参保的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二、实施期限
稳岗返还政策至2022年12月31日止。
三、享受稳岗返还条件
参保企业、其他参保单位享受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
(二)裁员率标准:享受稳岗返还政策的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20%;
(三)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地区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非“僵尸企业”,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企业。
四、返还标准
大型企业按照企业及其职工2021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进行返还,中小微企业按照90%进行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中小微企业政策执行。
五、资金用途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相关支出。
六、返还方式
(一)免申即享
为做好新冠疫情防控工作,避免人员聚集,让稳岗返还资金快捷、精准返还到企业,采用“免申即享”的方式。即企业不需要提供申请,由企业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充分借助信息化技术,强化数据共享和信息比对核实,调用社会保险登记、就业登记、劳动用工备案系统数据,对企业缴纳失业保险费情况、企业裁员率、企业环保情况、企业信用情况等进行比对分析,确定符合条件企业名单和补贴金额,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同级政府门户网站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官网分批次公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后,市直及各县市区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通过网上或服务窗口与符合条件参保单位进行信息确认,由参保单位提交承诺书(线下提供的见附件2)后,按规定及时将资金拨付至参保单位有效对公账户(没有对公银行账户的小微企业或个体工商户,可将资金直接返还至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账户)。对于发放给企业的稳岗返还资金,一经发现不符合享受条件的,经办机构有权追回所返还资金。
(二)自主申报
1.劳务派遣单位及其用工单位的稳岗返还,由劳务派遣单位统一组织申报。
2.符合条件但未接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信息确认通知的单位,可主动向参保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附件:1.潍坊市稳岗返还咨询服务渠道
2.2022年XX县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承诺书
3.劳务派遣单位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2022年6月17日
附件1
潍坊市稳岗返还咨询服务渠道
| 县市区 |
联系电话 |
详细地址 |
| 奎文 |
0536-2412333 >0536-2412333 |
奎文区东风东街8085号奎文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服务厅综合窗口 |
| 潍城 |
0536-8188347 >0536-8188347 |
潍城区北宫西街与彩虹路交叉口北100米路西潍城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局专区B34-38号窗口 |
| 坊子 |
0536-7638915 >0536-7638915 |
坊子区双羊街1633号坊子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西首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5号窗口 |
| 寒亭 |
0536-7251787 >0536-7251787 |
潍坊市寒亭区通亭街与海龙路西北角青辰国际B座一楼大厅失业职工服务科 |
| 青州 |
0536-3889685 >0536-3889685 |
青州市圣水路3669号,青州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职工服务科 |
| 诸城 |
0536-6122167 >0536-6122167,0536-6072957 |
诸城市东关大街2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3、205室 |
| 寿光 |
0536-5221842 >0536-5221842,0536-5225240 |
寿光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E区人服中心 |
| 安丘 |
0536-6208682 >0536-6208682 |
安丘市文汇街中段市民之家3号馆三楼6窗口 |
| 昌邑 |
0536-7195345 >0536-7195345 |
昌邑市交通街市民之家失业保险窗口 |
| 高密 |
0536-2631292 >0536-2631292 |
高密市康成大街东首鑫彤飞大厦(朝阳街办大楼)4楼403失业职工服务科 |
| 临朐 |
0536-3097703 >0536-3097703 |
临朐县文化南路与黄龙路交叉口东北角为民服务中心二楼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专区16号窗口 |
| 昌乐 |
0536-6293851 >0536-6293851 |
昌乐县昌建大厦417室 |
| 高新 |
0536-8866051 >0536-8866051 |
潍坊高新区政务服务大厅人管中心窗口 |
| 滨海 |
0536-5311387 >0536-5311387 |
潍坊市滨海区央子街道未来大厦一楼政务服务中心人管中心窗口 |
| 峡山 |
0536-7737900 >0536-7737900 |
峡山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西区党群工作部24号窗口 |
| 综合保税 |
0536-7620760 >0536-7620760 |
潍坊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人管人才窗口 |
| 市直 |
潍坊市奎文区新华路116号 |
附件2
2022年XX县市区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单位承诺书
| 单位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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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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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单位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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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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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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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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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度裁员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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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划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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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还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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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还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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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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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款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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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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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收款账户信息填写对公账户信息,无对公账户的小微企业可填写缴纳社会保险费账户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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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返还资金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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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 |
人数 |
金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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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职工生活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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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缴纳社会保险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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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岗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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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技能提升培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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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单位自愿承诺如下: 1.我单位已核对以上信息,确认信息准确,我单位无异议。 2.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单位无违反环保法律法规行为,符合环保政策。 3.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单位非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非“僵尸企业”,非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 4.2021年1月1日至今,我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政策。 5.我单位领取稳岗返还资金后将按本表承诺的用途项目使用,不用于其它开支。 我单位以上承诺完全属实,并严格遵守承诺事项。如违反以上承诺,自愿退回2022年领取的全部稳岗返还资金,纳入社会保险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名单,承担虚假承诺骗取失业保险基金的法律责任。 承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
附件3
劳务派遣单位
稳岗返还申报承诺书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我单位 为劳务派遣单位,社保账户单位编号为 。2021年度,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元,减员人数 人。明细如下:
一、劳务派遣单位本单位情况
2021年度,我单位自有员工月平均参保人数 人,减员人数 人,单位与个人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元,申请返还金额 元。2021年度减员名单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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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劳务派遣到用工单位情况
1.派遣企业 (用工单位名称)月平均参保人数 人,减员人数 人,单位与个人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元,申请返还金额 元。2021年度减员名单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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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派遣企业 (用工单位名称)月平均参保人数 人,减员人数 人,单位与个人共计缴纳失业保险费 元,申请返还金额 元。2021年度减员名单见下表:
| 序号 |
姓名 |
身份证号 |
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原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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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职工生活补助、缴纳社会保险费、转岗培训和技能提升培训等支出,稳岗返还资金到账的次月开始使用,并于下次申请前使用完毕。我单位负责此项资金使用情况的督导和落实。
本单位承诺上述内容真实准确,否则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公章)
2022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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