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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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应急局,高新区应急管理中心,经开区应急局,文昌湖区安环局,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标准的通知》(安监总管三〔2011〕93号)、《关于认真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创建和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安监发〔2011〕150号)、《关于印发淄博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工作基本规则(试行)的通知》(淄应急字〔2019〕64号)等有关规定,经企业申请、考评机构组织专家评审,淄博经纬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已通过三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评审,现予以公布。希望达标企业按照评审标准,保持标准化体系持续有效运行,不断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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