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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的通知
凉财资环〔2022〕18号
会理市、宁南县、喜德县、冕宁县、越西县、雷波县财政局,自然资源局:
根据《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调整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中央和省级)分配及绩效目标的函》(凉自然资函〔2022〕410号),对《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关于下达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中央和省级)的通知》(凉财资环〔2021〕46号)涉及的项目和资金进行调整,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预算(中央和省级)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废弃工矿土地整治,统筹用于集中连片、对当地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和可持续发展影响较大重点地区的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环境修复治理。具体项目名称、金额及科目等详见附件。
二、请加快推动相关工作,强化项目组织实施,落实工作责任,确保项目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符合要求。请在规定时间内将实施方案、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报州财政局、州自然资源局备案,财政厅将对项目完成进度、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等进行考核。
三、请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 的通知》(财建〔2019〕29号)有关规定及相关财经制度,加强资金监管和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安全、规范有效。 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管理办法>
四、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请对照绩效目标认真做好绩效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预算执行结束后,应对照确定的绩效目标开展绩效自评,形成自评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州财政局和州自然资源局。
附件:2021年第二批重点生态修复治理资金预算调整表及绩效目标表
凉山州财政局 凉山州自然资源局
2022年6 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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