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泾阳县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3月8日
泾阳县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咸财预算〔2022〕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开展专项行动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财经纪律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重要行动,是严肃财经纪律、维护财经制度、建设廉洁政府、提升财政效能的重要举措。各街镇、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从讲政治、顾大局的高度充分领会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以强化纪律意识、严明纪律规矩、筑牢底线思维为目标,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认真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二、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准确把握严肃财经纪律和经济稳定发展的关系,动态评估专项整治行动的效果和影响。坚持稳经济、促发展,维护和规范市场秩序,为稳定县域经济、推动县域发展创造条件。坚持稳预期、利长远,为促进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坚持稳基础、强后劲,以专项行动为契机,全面推动财政运行科学规范,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奠定基础。坚持以查促改,按照财经纪律要求,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市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和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切实加强“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和资产管理,进一步强化债务约束,加强涉农资金管理,加强基层财务管理。明确目标导向,迅速改变管理短板明显的事项。在此基础上,研究完善一批制度办法,建立健全长效约束机制,力争用一到两年时间,实现财经秩序、预算管理更加规范高效,推动中省市重大决策以及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落实落地。
三、重点任务
此次专项行动聚焦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加强基层“三保”保障、规范国库管理水平、加强资产审批管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防范政府债务风险、规范涉农资金管理、加强基层财务管理等9项重点任务,重点整治2020年以来的违规问题。
(一)坚决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对照减税降费政策,严查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严肃查处收入不真实、不合规,违规下达收入目标任务,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征收“过头税费”等问题。
(二)全面贯彻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重点整治违规兴建楼堂馆所挪用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超出财政承受能力新出台政策、新上项目,铺张浪费举办会议、培训、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未及时收回和统筹安排结转结余资金,拖欠工程款,不兑现符合国家政策的招商引资承诺,安排区域性补贴造成市场割裂、重复投资建设等问题。
(三)兜牢“三保”底线确保民生政策足额落实到位。全面自查年初预算安排的“三保”支出,执行中是否优先安排“三保”支出,拖欠财政供养人员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工资、社会保险费及公积金,“三保”政策是否符合中省市要求的标准等问题。
(四)强化国库管理严格收支执行。坚决清理虚列支出,延压坐支收入,违规列支暂付款,违规出借库款及财政专户资金,收支分类科目混用,违规设立银行账户、财政专户、共管账户,违规将国库资金调入财政专户,违规使用过渡户调节收支,违规要求代理银行延期清算并长期垫付资金。
(五)规范完善政府采购管理。各项政府采购制度是否完善,制度是否执行规范到位,重点清查无预算采购、无计划采购、超预算采购,通过不合理条件限定政府采购供应商,对企业实行差别待遇或歧视待遇等问题。
(六)不断推动资产管理规范化。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加强资产出租、投资、处置管理。全面纠正闲置或对外出租与租入并存,违规购置、处置资产,未履行审批程序出租资产、对外投资及处置资产,未按规定上缴或不及时上缴资产处置收入,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登记入账,已使用的在建工程未及时转为固定资产或公共基础设施等问题。
(七)加强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坚决遏制融资平台公司新增隐性债务,通过拖欠工程款、不合规开展PPP(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和政府购买服务、向社会公众高息融资等方式新增隐性债务。存量隐性债务化解不实、违规少报漏报,专项债券资金闲置浪费以及违规用于经常性支出、楼堂馆所、形象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支出等问题。
(八)不断完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清理优化相关涉农资金项目申报程序,规范中介机构代理服务行为,不断完善财政涉农补助资金管理,确保涉农资金发挥效益。
(九)加强基层财务管理。加强镇政府及村级账务管理,规范账务处理,资料管理,资产管理,项目实施管理,规范往来户资金管理及村级资金管理等,建立科学高效的基层资金管理体制和运行体制。
四、实施步骤
此次专项行动开展时间为2022年3月到9月,具体安排如下:
(一)制定专项行动方案。3月10日前,对照九个方面重点任务,确定专项行动整治重点,制定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及落实详细分工责任。
(二)开展自查自纠。4月10日前,各部门结合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等有关方面移交线索,组织完成自查自纠。对查出问题实行清单制管理,逐项整改销号。
(三)接受上级财政部门复查。6月10日前,市财政局对县级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复查,重点复查自查发现问题和整改落实情况,覆盖面不低于30%。7月15日前,财政部陕西监管局对各县进行抽查,抽查面不低于20%。对财经秩序混乱、违规问题突出的地区,抽查工作将适当向下延伸。
(四)强化追责问责和案例通报。对自查自纠和复查中发现的问题,财政部门、纪检监察、组织(人事)部门、司法行政机关等,依据职责权限追责问责。其中,对情节恶劣的问题,要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和典型案例,要进行通报;对债务管理领域相关问题,要按照中省市有关规定,加强对落实落地情况的跟踪问责,建立隐性债务问责闭环管理机制,推进问责结果常态化集中公开。
(五)定期评估报告行动成效及影响。专项整治小组办公室设在财政局,在制定方案、自查自纠、对下复查等每个工作阶段结束后8日内,向上级报送本地区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同时,将定期评估工作成效和对经济发展的影响等情况一并报送市财政局。
(六)报告专项行动情况。7月10日前,向市财政局报送整治行动分领域自查报告和工作台账。8月10日前,全面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情况,向市财政局书面提交总报告及工作台账。
(七)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结合专项行动查出问题,深入分析研究财政管理中存在的体制障碍、机制缺陷和制度漏洞,完善健全全县规范管理、推进改革的制度,避免出现新的问题,探索建立起规范财经秩序的长效机制。对没有管理权限的事项,要将政策建议汇总上报。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县纪委监委分管领导和县财政局、税务局、审计局主要领导为副组长,各街镇、各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泾阳县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
(二)强化主体责任。各部门主要领导对各自的专项行动事项负责,严格落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制。要准确把握工作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项任务。
(三)抓好工作落实。各部门要按照专项行动部署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整改问责和长效机制建设,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四)加强协同配合。各部门要加强与审计、行业主管部门等部门密切协作,形成推动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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