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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检院关于启用合同检验检测专用章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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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司法公安 传媒,建材
发文单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标准管理中心,中国药品检验总所) 发布地区:陕西省 发布日期: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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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报告书管理,自2022年6月20日起,中检院签发的合同检验报告书、业务发函及其附带的检验结果或研究报告,将加盖“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合同检验检测专用章”(见附件),停止使用“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检验报告专用章”。

特此通知。 

附件:“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合同检验检测专用章”印章样式 

中检院

2022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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