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各县市区发改科技局、教体局、市场监管局,榆林高新区经发局、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各相关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中发〔2021〕40号)精神,根据省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92号)、省发改委《关于印发 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834号)有关规定,现就我市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陕西省定价目录>
一、管理形式
根据《陕西省定价目录》(2021版)和省发改委、教育厅、市场监管局《关于加强我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监管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1〕1692号)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属于非营利性机构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政府制定基准收费标准和浮动幅度。
二、收费项目
学科类培训是指依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义务教育阶段校外培训学科类和非学科类范围的通知》(教监管厅函〔2021〕3号)规定,对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英语、日语、俄语)、物理、化学、生物等课程进行培训。对涉及以上学科国家课程标准规定的学习内容进行的校外培训,均列入学科类进行管理。
三、收费标准
班级类型 |
收费标准(元/课时・人次) |
浮动幅度 |
10人以下 |
35 |
上浮不得超过10%,下浮不限。 |
10-35人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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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人以上 |
20 |
|
说明:1.线下每课时为45分钟,实际时长不同的,按比例折算。2.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
四、执行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五、相关要求
(一)强化信息公开。各培训机构要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通过网站、收费公示栏、公示牌、招生简章、线上应用程序、公开媒体等途径,将培训内容、培训时长、收费标准、教师资质等信息面向社会公开。
(二)规范收费行为。各培训机构要统一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严格履行合同义务,规范自身收费行为,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提高或变相提高政府制定的培训收费标准,不得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
(三)加强监督管理。各级发改、教育、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超过政府指导价标准收费,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虚增培训时长、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以及不按规定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
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榆林市教育局 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
(内容来源:榆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drc.yl.gov.cn/wj/78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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