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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北府〔2022〕24号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关于渝北区金刚村村规划局部修改的批复
木耳镇人民政府:
根据你镇《关于局部调整木耳镇金刚村村规划的请示》(木耳府文〔2022〕10号),经审查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木耳镇金刚村村规划局部修改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方案》将规划农村居民点用地1.91公顷(其中村公共服务用地1.51公顷、村混合用地0.4公顷)调整为村产业用地,用于发展村集体经济。规划调整地块不涉及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后,村建设用地总面积、耕地保有量保持不变。
三、《方案》审批后,应及时将村规划数据库报送至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查入库,并严格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项目用地及规划许可。
重庆市渝北区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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