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智造工业快报>政策快报>政策详情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

查看原文
解读 其他 建材,医药
发文单位:河口区人民政府 发布地区:山东省/东营市 发布日期:2022-06-17
收藏此文章
政策详情
政策详情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指引

为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和优化服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提升监管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检查规范化水平,根据河口区和市局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指引。

一、工作原则

(一)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适用本工作指引,系统内部开展的监督、紧急事件、举报等情形除外。

(二)“双随机一公开”是指本部门对市场主体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随机抽取检查对象和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的行政行为。

(三)“双随机一公开”遵循全部覆盖、依法依规、公开透明的原则。

(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在河口区人民政府领导下开展,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应当做好制度的建立和具体业务指导工作。

二、制定抽查事项清单

(一)制定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检查主体、检查依据、检查标准、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手段、抽查频率等,由本部门统一向社会公开。

(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的检查事项应当与权责清单中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和其他行政职权等内容相对应,有监管责任的事项应当列入事项清单。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存在监管责任的,也应当列入清单。

(三)按照“谁审批、谁监管”和“本级管本级”的原则,及时制定抽查事项清单,不得漏报、瞒报。因漏报、瞒报造成的后果,由本部门承担。

三、建立名录库

(一)建立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对象名录库要素应当与省自然资源厅的要素相统一,确需增加的可以视情况增加。河口区人民政府另行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负责。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应当由具有执法资格的正式在编的国家工作人员担任。本部门可根据具有执法资格的执法检查人员情况,合理抽取执法检查人员,但依法不得少于2人持证,并同时到场。

(三)执法检查人员库由执法大队组织分类汇总,在本部门内部公开。

(四)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应当加强执法检查人员的培训取证工作。加强与同级法制机构、上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沟通,逐步使从事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行政确认等工作的国家工作人员全部持有执法资格证。

(五)监管对象名录库由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负责。各组室应当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全面清理所属的监管对象名录库。监管对象应当与抽查事项清单相对应。

(六)监管对象名录库由执法大队负责组织分类汇总,并在本部门内部公开。

(七)在建立本部门监管名录库的同时应当与河口区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沟通,完善与市场监管部门市场主体名录库的对接,并创造条件,逐步统一到市场监管部门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中,实现信息共享。

(八)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和监管对象名录库实行动态管理。因工作变动、监管对象灭失或者监管对象的义务已经履行完毕,经分管领导批准,可以报执法大队调整“两库”。但“两库”中应当记录信息变化情况,实行痕迹管理。

(九)各组室可以结合工作实际,自行建立专家库。因执法检查专业性和技术性强,确需专家参与监督检查的,可以在保证具有执法资格人员合法数量的前提下,随机抽取适当数量的专家参与。抽取专家的程序由各组室参照抽取执法检查人员的程序进行。

四、双随机抽查的实施

(一)按照抽查事项清单,各组室应当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年度检查计划应当包括被检查对象的范围、对执法检查人员的要求、抽查的比例和频次、实施检查的时间等内容。制定年度检查计划,应当保证必要的被检查对象覆盖面,保证必要的监管力度,同时防止过度检查。对于守信企业,在抽取时可予以不抽查或降低抽查次数。

(二)按照年度检查计划,各组室应当在实施抽查前拟定抽查方案,明确抽查时间、抽查范围、抽查标准、抽查监管对象数量、抽查方式、抽查内容,抽取执法检查人员数量、比例及构成和检查流程,报分管领导同意后启动抽取程序。

(三)抽取方式可以采取定向抽查或者不定向抽查方式。对专业性较强的监督检查工作,一般应当采取定向抽查的方式,设定类别条件选择被检查对象,或者同时设定资质资格条件选择执法检查人员。

(四)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时,如果存在应予回避的情形,或者因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执行检查时,经分管领导同意,可以重新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五)根据需要,各组室应当与具有共同监管对象的其他组室联合监督检查。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原则上应一次性完成。

(六)在执法监督检查过程中,因特殊原因,经分管领导批准,委托专业机构进行抽查。委托抽查方案由各抽查主体按照规定自行制定。

(七)抽查主体结束抽查活动后应当形成书面情况报告,报分管领导审定。检查报告应当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情况、对被检查人评价,以及处理意见和建议等内容。

(八)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被检查对象有违法行为的,应当按照《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依法查处。涉及违法案件但没有管辖权的,应当及时将违法线索移交具有行政处罚权的机构进行处理。

五、抽查结果运用

(一)抽查结果应当及时在区政府网站上进行公开。同时,应当将随机抽查结果与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挂钩,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的社会信用记录。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检查事项,可以调整抽查结果公示的方式和范围。

(二)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应当加强与同级市场监管部门的沟通协调,取得市场监管部门的数据开放和共享。未经市场监管部门数据平台进行公布的监督检查结果,不计为“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任务完成量。

六、其他事项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省外注册的市场主体属于监管对象的,纳入监管对象名录,参与摇号抽取。检查结果通过本级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网站公布。待有关部门完善数据库后,再进行数据开放和共享。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

序号

抽查类别

抽查事项

检查对象

事项

类别

抽查比例

及频次

检查

时间

检查主体

1

对森林火灾隐患及重点林场单位进行监督检查

林区防火设施、林下杂草清除及防火隔离带完成情况;进出入口防火警示牌、防火码等安装使用情况。

河口辖区林场企业(单位)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河口辖区内林场企业(单位)的10%,频次为随机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2

对各镇、街道办事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永久保护面积完成情况;保护标志牌及界桩安装使用情况。

河口辖区各镇、街道办事处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各镇、街道办事处的20%,频次为随机。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3

对全区林木种苗质量抽检

苗木质量情况检查

造林绿化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林木种苗质量抽检总量的5%,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4

测绘公司资质的检查

测绘资质巡查

对2022年测绘公司进行资质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河口区测绘公司总量的3%,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5

测绘成果质量的检查

测绘成果质量的监督管理

对2022年测绘成果的质量进行抽查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河口区测绘成果总量的3%,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6

地图的监督检查

对地图编制、出版、展示、登载、生产、销售、进口、出口等活动的监督检查

监督检查书店等销售地图活动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河口区书店总量的3%,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7

对城乡规划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建设是否符合城乡规划

2022年已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已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项目的10%,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8

遥感监测

图斑检查

土地矿产卫片

执法检查

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图斑

一般检查事项

抽查比例为2022年卫片执法检查遥感监测图斑总量的5%,频次为1次

1月-12月

东营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口分局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热门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