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详情
为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川委办发〔2022〕19号)精神,进一步转变城乡建设方式,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色低碳发展格局,持续巩固拓展绿色遂宁、宜居遂宁建设成果,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我局形成了《遂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时间为2022年6月20日-6月24日、6月27日-6月28日(7个工作日)。相关单位和个人如有意见建议,请以书面扫描件(单位应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应署实名并附身份证复印件及联系方式)反馈到指定邮箱。
附件:《遂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遂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7日
(电子邮箱:22908597@qq.com;电话:0825-2310196)
遂宁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实施方案》精神,推动我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市第八次党代会精神,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把握新发展阶段城乡建设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城乡建设对构建新发展格局的重要支点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生态优先、节约优先、保护优先,坚持系统观念,统筹发展与安全,围绕碳达峰、碳中和任务和改善城乡人居环境目标,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和乡村建设行动,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加快转变城乡建设方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为筑“三城”兴“三都”,加速升腾“成渝之星”贡献力量。
二、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将增进人民福祉、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努力创造宜业、宜居、宜乐、宜游的人居环境,不断增强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坚持自然和谐共生。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乡发展格局。
(三)坚持创新驱动发展。牢固树立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创新是引领发展第一动力、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着力推动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
(四)坚持统筹协调理念。统筹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城镇与乡村建设,统筹发展与安全,促进效率与均衡相平衡、公平与包容相结合、保护与发展相统一。
(五)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突出党建引领,发挥各级政府主导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完善群众参与机制,共同创造美好环境。
三、总体目标
到2025年底,全市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建设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碳减排扎实推进,城市整体性、系统性、生长性不断增强,“城市病”问题有效缓解,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城乡综合治理能力显著提升,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快速推广,城乡发展质量全面提高,“三城”“三都”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底,全市城乡建设全面实现绿色发展,碳减排水平快速提升,城市和乡村品质全面提升,人居环境更加美好,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三城”“三都”影响力进一步提升,建设联动成渝的重要门户枢纽和成渝发展主轴绿色经济强市的目标基本实现。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城乡建设一体化发展
1.促进区域绿色发展
(1)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以“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为核心,加快构建全市域、全要素、全覆盖的“多规合一”规划体系,建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切实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战略牵引和刚性管控作用,形成以国土空间规划为基础、以统一用途管制为手段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加快形成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宜居适度、生态空间更加山清水秀的新格局。统筹市中心城区、各县(市、区)城市住房建设,与人口构成、产业结构相适应。推进区域生态廊道和城乡绿道体系建设,衔接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筑牢长江上游生态安全屏障。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人防办,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逗号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后续任务责任单位除已标明为主城区任务外,均含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不再单独列出〕
(2)做优“一体两翼”都市区。整体谋划安居区、大英县与主城区同城化发展,构建“一体两翼”都市区框架。扩大中心城区空间资源供给,强化中心城区经济发展极核引领,提升城市空间首位度,增强城市发展辐射力。推进船山区、遂宁经开区、市河东新区、遂宁高新区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支持安居区建设成渝地区特色工业示范区、清洁能源示范基地。加快推动大英县撤县设区,打造成遂协同发展先行区、区域文旅康体中心。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国资委
(3)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坚持“双联双拓、全域开放”,持续拓展与周边地区、先行地区交流合作。强化“核”“片”联动,统筹优化县域经济发展的空间布局、产业布局和基础设施布局,加强各发展区域之间的规划对接、改革联动、创新协同、服务共享、设施互通,健全重大基础设施统筹推进、重大民生事项统筹共建机制。加快推进射洪市建设“世界锂都”核心区、创建全国百强县,蓬溪县建设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射洪市、蓬溪县与中心城区协同发展,形成“一核两片”城市发展空间格局。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4)加速推进城镇一体化。打破县域内行政区划和建制界限,以片区为单元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推动资源要素集中布局、精准投放。优化城镇发展布局,加快培育建设18个中心镇和10个片区副中心镇,力争3-4个建制镇命名“省级百强中心镇”、18个中心镇命名“市级重点中心镇”。支持18个中心镇和10个片区副中心镇发展特色产业,实现特色化差异化发展,有序推进扩权强镇改革,夯实中心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推进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发展,提高人口就地就近城镇化率,有效承接县城部分转移功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体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
2.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城市
(1)巩固城市绿色生态优势。将山、水、湖、岛等生态元素融入城市规划建设中,实施公园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推动生态空间更加山水相融,构建五彩缤纷生态格局。到2025年底,新建各类公园30个,累计建成“遂州绿道”750公里,市中心城区城市建成区绿地率40%以上、绿化覆盖率43%以上、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9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6平方米,西部地区“生态公园名城”全面建成。全面梳理市主城区水系,坚持以水润城、以水美城、以水营城、以水兴城,促进水资源安全可靠、水生态文明发达、水文化独具特色、水产业加速聚集,打造成为国内外游客向往的观水、亲水、戏水目的地,加快建成西部闻名、全国知名的水都。到2025年底,完成市河东新区绿色城市建设,打造亲水人居生活圈;“一湖”“三岛”联动开发,实现功能复合、特色互补;初步形成“一核、两廊、三轴、四区”的西部水都发展格局。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2)推动城市片区综合开发。聚焦产城融合、职住平衡、宜居宜业目标,深入推进片区功能重整,打造生态宜居、环境优美,生活圈、商业圈、交通圈、文化圈“多圈合一”的城市功能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主体、资源整合、封闭运行、综合平衡”原则,推进国资国企改革创新,会同国内一流企业积极参与城市片区综合开发建设。重点推进遂宁高铁新城、圣平岛片区、斑竹园片区、灵泉水乡片区、安居经开区拓园(产城融合)片区、桃花山片区等片区综合开发。
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工作局,船山区人民政府、市直园区管委会
(3)塑造城市特色风貌。开展城市设计,统筹协调城市形态格局、建筑风貌、街道立面、天际线、楼际线及色彩、标志系统,科学确定城市景观核心区,加强重要片区和通风廊道节点的风环境控制,提高通风透绿留白管控力度,加强公共空间界面管控,治理“贪大、媚洋、求怪”等建筑乱象。实施建筑屋顶的净化、序化、绿化、坡化、美化等“五化”综合改造,提升城市“第五立面”风貌。提升城市主要出入口形象,按照“五优化、四打造、一彰显”思路,对遂宁经开区遂宁(罗家湾)出入口、市河东新区遂宁东出入口、遂宁高新区遂宁西出入口等主要高速公路出入口站房和景观进行提档升级。在城市建设开发过程中,对有保护价值的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传统街区、古树名木做到应保尽保、能留尽留。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执法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林业局
3.打造绿色生态宜居的美丽乡村
(1)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做好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优化乡村国土空间布局,完善基础设施,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通过开展“乡村绿化、村庄洁化、水体净化、杆线序化、庭院靓化”专项治理,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加强乡村风貌引导,整体提升村容村貌,因村制宜开展庭院绿化、四旁绿化、乡村公园建设,进一步提高乡村绿化覆盖率。加大公共环境治理力度,探索建立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和清运机制,推动乡村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深入推进农村产业水体、生活污水治理“千村示范”,压实“河长制+警长制”和“塘库堰”监管责任,推进“清四乱”向农村河湖延伸,推动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持续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实施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实现农业生产和生态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建立农村“三杆线”(电力杆线、通讯杆线、广播电视杆线)联建联控机制,加强杆线建设管控力度,促进农村杆线建设有序化、美观化。持续推进危房改造,加大地质灾害避险搬迁力度,引导权属人清理拆除闲置危房,提高农村住房安全保障。注重地方建筑风格保护传承,推动院落环境改善与建设菜园果园、发展农家乐相结合,聚合乡村生态要素,因地制宜构建“坡顶林、坡上居、坡下田、坡谷溪”模式,打造平坝型聚居村落、浅丘型组团村落、深丘型点散村落。到2025年底,全市中心镇实现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5平方米以上。全市75%以上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有效治理,行政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实现全覆盖,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占比达到100%。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5%,实现愿改尽改目标。
责任单位:市乡村振兴局,市民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执法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林业局
(2)推进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强化规划引领,以片区为单元科学编制乡村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县城、中心镇、行政村产业发展、市政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布局,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提高农房设计和建造水平,推动农房和村庄建设现代化,建设满足乡村生产生活实际需要的新型农房。推行“设计下乡”和驻镇规划师制度,引导规划、建筑、景观、市政、策划、供排水等专业技术人员下乡服务,促进以城带镇、以镇带村的城乡设施联动发展。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3)加快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结合本地资源优势打造特色鲜明的农业产业链,力争多创立“国、省”品牌农产品,吸引社会资本注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支持以“公司+农户”等模式对接市场,创建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园区,强化农产品及其加工副产物综合利用。充分发挥资源、区位和传统优势,因地制宜发展乡村旅游、中医药健康旅游、休闲农业、文化体验、健康养老等新产业新业态,拓宽农民增收渠道,促进产镇融合、产村融合,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
(二)转变城乡建设发展方式
1.建设高品质绿色建筑
全面推进城镇绿色建筑发展。全市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基本级要求;国家机关、学校、医院、保障性住房等政府投资或政府投资为主、使用财政资金和政策性贷款的建设项目,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地上总建筑面积超过15万平方米的新建住宅小区,城镇园林绿化及生态小区、节能改造、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等示范性项目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一星级要求;建筑高度超过 150米或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公共建筑应至少满足绿色建筑二星级要求;鼓励有条件的项目积极争取创建三星级绿色建筑。规范绿色建筑标识管理,制定我市绿色建筑标识管理相关规定。协同建立城市建筑用水、用电、用气等数据共享机制,提升建筑能耗监测能力,推广合同节水管理服务模式。到2025年底,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00%,全面执行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智能低碳绿色建造和建筑节能水平有效提高,电能占建筑终端能源消费的比重稳步提升。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
2.提高城乡基础设施体系化水平
(1)系统提高城市路网畅通水平。在遂渝高速扩容过程中增设新桥、复桥、磨溪3个高速出入口,加强遂宁经开区、遂宁高新区与遂潼创新产业园区之间的有效联系。加快推进市城区缓堵保畅交通工程,实施涪江四桥、涪江六桥、黄连沱渡改桥、小河洲渡改桥、中环大道经开区凤台高架桥、市城区至老池通港大道等项目,打通老城区断头路、改造畸形路、瓶颈路,对严重拥堵的交叉口增设下穿通道、人行过街天桥或实施渠化改造,顺畅市内交通,保障市内交通与市域交通转换连接高效畅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加快推进城市有机更新。严管大拆大建,全力保留“城市记忆”。引导城市老旧厂区的企业向具备条件的产业园区搬迁,合理开发利用工业遗产资源,建设科普基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有序推进危旧楼房改建、老旧厂房改造,““十四五””期间改造2200个老旧小区。鼓励老办公楼、老商业设施、老厂区等老旧楼宇升级改造、调整功能、提升活力,积极发展文化创意、工业旅游、演艺、会展、商贸、养老服务等新业态,以新空间新产业打造城市有机更新“新引擎”。大力推进船山区中央商务区、天宫路片区等重点区域增点扩面、品质提升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3)补齐城乡基础设施短板。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完善城市河道、堤防、水库、排水系统,强力推进城市内涝治理。合理规划和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增设河心洲岛救生高台,推动人防工程建设。持续推进雨污管网分流改造,加快实施雨污管网病灶排查治理,加快船山区污泥处置厂、安居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扩能等重点污水、污泥处理设施建设。持续加强餐厨垃圾、建筑垃圾、医疗废物、危险废物等方面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试点。提升水电气通信保障能力,推动唐家渡电航工程、500千伏加强工程、灵泉和同盟220千伏变电站、110千伏乌木变电站扩建、锂能和永兴110千伏变电站、安居LNG储气调峰基地等重大项目加快建成投用。加快城市充换电站点规划建设,合理规划布局和建设停车设施,优化公交线路和公交站点布局。加强城市能源系统安全保障和绿色化建设,统筹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及集中供热替代等,加快农村电网、燃气管网、天然气管网、热力管网等建设改造。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防办
(4)强化城市供水功能质效。建立功能完善、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城市集中区域供水体系,加快推进渠河饮用水源取水口集中北移工程及配套项目建设,深入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提高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国资委、遂宁发展集团
(5)持续推动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实施《四川省城镇生活污水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建设三年推进总体方案(2021-2023年)》,提高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水平。深入落实“一厂一策”工作方案,提高出水稳定达标能力,推进再生水、集蓄雨水等非常规水源利用系统建设应用,探索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模式,加强生活污水、污泥收集处理处置,建立完善应急处置机制。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管执法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
(6)推进智慧高效管理模式。建立健全供水、污水处理设施建档制度,普查现有基础设施,提高基础设施绿色、智能、协同、安全水平,引入第三方专业技术团队实行污水处理运营监管,科学开展评估,把污水处理水平作为城市评估体检的重要内容,加快推进信息技术与供排水管理技术、业务、数据融合。促进运营模式变革,推动智能化管控,提升安全风险监测预警水平,有序实现“库网泵厂站”联调联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3.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
加强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建立市、县、镇(乡)三级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健全管理监督机制。持续推动历史文化街区划定和历史建筑确定工作,做好传统村落、工业文化遗产、农业文化遗产、自然遗产等历史文化资源普查认定、挂牌保护和测绘建档等工作。做到按级施保、应保尽保。将文物保护管理纳入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不拆真遗存,不建假古董。开展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专项评估,建立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提前介入工作机制,防止在城市更新中大拆大建。完善项目审批、财政支持、社会参与等制度机制,通过多种载体和形式传承传统建筑绿色营造方式,推进历史建筑绿色化更新改造、合理利用。做好传统建筑工匠技术认证与职业认定工作,开展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活化利用试点,到2025年,培养一批传统工匠、建筑工匠,因地制宜建成一批农耕文明博物馆、村史馆。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教育体育局、市民族宗教局、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
4.实现工程建设全过程绿色建造
(1)推广装配化建造方式。制定《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建立健全装配式建筑全要素产业链,以装配式建筑为载体,推动智能建造和智能制造融合发展。力争在部分辖区先行引入装配式建筑骨干企业,引导和鼓励国有企业参与装配式建筑产业,开展装配式建筑住宅建设试点,推动产业基地建设,促进全产业链协同发展。到2025年底,装配率达到50%以上的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40%;在全市范围推行建筑垃圾处置特许经营。
(2)推动工程建设组织方式革新。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项目、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项目、抢险救灾项目以及大型公共建筑应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规范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投标活动,配套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全流程行政审批手续办理流程,完善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控制价定价机制和结算管理,推行全过程咨询服务,鼓励和支持咨询单位创新全过程咨询服务方式,政府和国有资金投资项目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其他社会投资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和全过程工程咨询。
(3)培育企业新型竞争力。引导建筑企业从工程立项、设计和施工等环节构建与绿色建造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和人才结构体系,重视企业设计施工一体化能力的培养,培育一批以绿色设计、绿色施工能力为核心竞争力的骨干企业。强化推进绿色建造的培训,提高认识,积极探索改革现有的建设体制机制,配套完善方针政策。
(4)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大力培养绿色建造专业人才,壮大绿色设计、绿色施工人才队伍。弘扬工匠精神,加强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培育产业工人队伍。配合支持院校、科研机构对接建筑行业发展新需求、新业态、新技术,开设相关课程,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供专业人才保障。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
5.推动形成绿色生活方式
(1)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监管。新建(改扩建)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应设计和安装能耗监测系统,既有公共机构建筑应逐步完善能耗监测系统。提升水资源使用效率,严格执行现行节水设计标准,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推广使用节水型卫生器具和用水设备。加强水资源综合利用,所有新(改、扩)建项目的室外工程均应进行海绵城市专项设计;除医疗建筑和生化实验室等排放有毒、有害污废水的建筑外,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利用设施。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按照中省市有关要求,持续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到2023年底,中心城区(含安居区)力争基本建成分类处理系统,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0%以上。到2025年底,中心城区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系统,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到35%以上,居民普遍形成生活垃圾分类习惯;县城、乡镇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商务局
(3)开展人行道净化行动。改造提升城市步行街,建设自行车专用道和绿道,构建城市慢行交通系统。推动城市交通能源结构调整,推广交通可再生能源、清洁能源利用,加强建设新能源汽车充换电桩(站)、加气站、加氢站、分布式能源站等设施,加快形成快充为主的城市公共充电网络。到2025年,构建“公交+慢行”网络融合的绿色交通出行体系,实现绿色出行比例达到70%以上、绿色出行服务满意率不低于80%。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分别负责
五、工作方法
(一)统筹城乡规划建设管理
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以城乡建设绿色发展为目标,加强顶层设计,编制相关规划,建立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统筹机制,统筹城市布局的经济需要、生活需要、生态需要、安全需要,统筹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利用,统筹各类基础设施建设,系统推进重大工程项目。创新城乡建设管控和引导机制,完善城市形态,提升建筑品质,塑造时代特色风貌。完善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制度,动态管控建设进程,确保一张蓝图实施不走样、不变形。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防办分别负责
(二)建立城市体检评估制度
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统筹发展和安全,以“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目标开展城市体检工作,查找城市发展和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存在的问题和短板,制定补短板对策与措施,编制自体检报告。建立完善“一年一体检,五年一评估”的工作机制,制定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分类细化提出具体指标内容。针对城市体检问题诊断与分析,结合城市体检提出的意见与建议,梳理城市体检问题清单,各部门要根据体检问题清单制定问题整治任务,有序推进体检问题整治,修复城市机体,恢复城市活力,提升城市人居环境品质,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实现“城市品质再提升”。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统计局、市商务局、市民政局
(三)推动城市智慧化建设
建立完善CIM城市信息模型,整合各类信息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智能化管理。推动数字城管平台升级改造,不断拓展平台功能模块,拓展平台覆盖范围,增加智能化应用场景,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推动城市地下管网、综合管廊、供水排水、燃气、道路、桥梁、园林绿化、河湖长制等业务领域智能化改造。加快遂宁智慧中心、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建设联网应用系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健康医疗大数据遂宁研究中心等项目建设,启动城市级APP、全市视频融合会议系统等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城管执法局
(四)推动美好环境共建共治共享
树立“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的城乡治理理念,建立健全党委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协同合作,指挥顺畅、运行高效的城乡管理体系。结合农村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街道和社区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网格化治理体系,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城乡建设共治,建立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城乡管理主体责任。推进城市管理进社区,提升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水平。加强户外劳动者服务站点建设,改善户外劳动者工作休息条件。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联动机制,推进街道社工站全覆盖建立,培育扶持一批基层公益性、服务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形成全方位精细化管理。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等工作,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活动,共建美好家园。
责任单位:市城管执法局、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教育体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
各县(市、区)党委和政府、市直园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充分认识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重要意义,加快建立主体责任制,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辖区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加强统筹协调,推进重点难点问题解决,切实抓好组织落实。
(二)完善工作机制
建立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联席会议机制,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任召集人,每季度召开一次联席会议,统筹协调推进相关工作。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教育体育、公安、民政、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广电旅游、卫生健康、应急、城管执法、国资、市场监管、林业、乡村振兴、政务服务和大数据、通信发展、电力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完善有关支持政策,推动重点任务扎实推进。各地要结合实际,建立相应的地方主要领导负责、相关部门单位协同工作机制,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落实。
(三)健全支撑体系
加强金融体系建设,政策性银行、金融机构要完善绿色金融体系,支持企业发行绿色债券,推动符合条件的绿色PPP项目资产证券化,加大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重大项目和重大任务的支持力度。建立完善我市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体制机制,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前沿技术推动城市管理手段、管理模式、管理理念创新,推进城乡建设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完善绿色建筑、绿色基础设施等领域政策研究,加快制定城乡建设和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等法律法规,为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深化落实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和城市管理改进,加强队伍建设,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城市管理和执法能力水平。
(四)加强培训宣传
市委党校要增设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相关培训课程,编辑出版系列教材,大力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管理人才培训。要教育引导各级领导干部尊重城乡发展规律,尊重自然生态环境,尊重历史文化传承,重视和回应群众诉求。加强对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宣传推广,充分发挥高校、企事业单位、行业学协会的作用,开展城乡建设绿色发展的政策宣讲、技术指导、交流合作等。积极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构筑信息交流平台,广泛宣传绿色城乡建设方式,普及城乡建设绿色发展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
文章内容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联系删除、联系电话:023-8523888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