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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威海临港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威临港管发〔2021〕5号),优化临港区服务业发展环境,提高服务业经济发展质量和区域核心竞争力,根据《威海临港区关于支持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就2022年临港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扶持范围
享受扶持的对象须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临港区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经营、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实行独立核算并正常经营纳税,且当年无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服务业企业或机构。
二、申报领域和分工
本次扶持类别共包含4个领域。申报指南详见附件2。
1.重点产业扶持。主要对商贸流通业(不含批发业)、现代物流业、科技服务业、体育和旅游业企业提质增效进行扶持。其中,商贸流通业由区商务局负责兑现,现代物流业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兑现,科技服务业由区科技创新局负责兑现,体育和旅游业由区社会工作部负责兑现。
2.市场主体培育。主要对升规纳统和主辅分离企业进行扶持。该部分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兑现。
3.品牌项目招引。主要对世界500强、中国500强(房地产企业除外)来临港区投资的服务业项目进行扶持。该部分由区商务局负责兑现。
4.服务业载体建设。主要对获批的省级以上服务业创新试点和平台进行扶持。该部分由区经济发展局负责兑现。
三、申报程序和时间
(一)项目申报。申报单位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准备材料,并向各领域对应主管部门提交申请。项目材料于6月30日前一式两份报送,电子版材料需同步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项目审核。各领域主管部门负责各自的申报材料审核,并对需要现场核实的扶持项目进行实地查看,对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和项目参照审核结果最终确定扶持名单。
(三)资金下达。兑现名单确定后,各行业主管部门将按照工作流程下达计划,并拨付资金。
四、其他要求
(一)专项资金用于扶持上一年度符合政策扶持条件的对象,企业经营不善、破产重组期间的不予支持,不符合《关于建立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的实施意见》(鲁财资环〔2019〕11号)、《威海市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实施方案》(威财资环〔2022〕2号)有关要求的不予支持。符合本意见规定的扶持对象,同时也符合临港区其他同类扶持政策规定的,按就高原则,仅享受一项扶持政策。
(二)企业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材料内容必须详实、可靠、完整,申报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违规行为的,一经查实,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专项资金的,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第三方机构出具虚假材料和数据的,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纳入社会信用记录系统,列入黑名单,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联系方式
经济发展局联系人:宋雨轩 联系电话:5581618
科技创新局联系人:李庆庆 联系电话:5581792
商务局联系人:于大鹏 联系电话:5581888
社会工作部联系人:
鞠传淇(文化旅游) 联系电话:5581812
李斐然(体育) 联系电话:5581879
附件:1.
威海临港区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pdf
威海临港区经济发展局 威海临港区科技创新局
威海临港区商务局 威海临港区社会工作部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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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2:临港区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pdf下载






